比如,针对天猫对部分商家抛出的“独家合作”邀约,京东和唯品会则认为此举涉嫌不正当竞争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但是,最终能否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垄断行为,还需要多方调查和评估。 简单说,到底该如何界定合理创新和不当竞争,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重大现实问题,而这也是虽然很多互联网企业或平台,具有明显的垄断地位并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嫌的一些经营行为,但是,并没有被予以反垄断处罚的关键所在。 伴随谷歌在欧盟被处于反垄断巨额罚款,对于各国加强对互联网企业或平台的反垄断执法和监督,都具有重要的现实参考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