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刻意练习”只是把自己变成诈骗策略的执行机器,骗术再熟练,骗子也不会变得更聪明,不会理解对方此时的心理状态,更不了解这些话术为什么能突破对方心理防线,也就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一旦受骗方 “不按套路出牌”,反过来利用骗子急于求成的心理,实施反诈骗时,骗子未必能察觉。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刻意练习”更适合那些需要“行动——输出”的学习,而对那些“认知——输入”为主的学习,效果有限。 《Psychological Science》04年的一篇文章分析了刻意练习在不同领域的作用,在棋牌和音乐等强调“输出”的领域,刻意练习时间对个人成绩的影响系数是21-26%,atv,但在教育这个以“认知”为主的领域,仅为4%。 这个结果有点反常识啊,难道我们上学做的那些试卷,都不算是“刻意练习”? 恐怕真的如此,日常的学校教育,很少有“输出”,也就没有“刻意练习”。前面说了,刻意练习是为了形成下意识的动作,这也导致了另一个结果:学校里学的那些缺乏实践的知识,都注定会被遗忘。 想要学的东西不忘掉,就要把“知识技能化”,就要练“输出”。 那么,如何把工作中需要“行动——输出”的部分找出来呢? 3、如何定义任务?如何分解技能? 想要知道“练什么”,第一步的方法就是:定义任务,分解技能。 以电话诈骗为例: 定义任务:整个诈骗过程中,最需要练习的部分是“对受骗人各种反应的快速回应”;不需要练习的是受害者心理分析(以那些骗子的文化程度,讲了也未必懂)等等知识性内容。 分解技能:话术的背诵、各种身份的语气模仿、语速的控制、危险信号的处理…… 如果我们掌握了“定义任务,分解技能”的方法,我们会发现,原来很多被认为是不可练习的工作,都可以“分解”出可反复练习的部分,这个部分常常有如下特征: 有输出的、有行动的行为(排除了看段子看新闻这些纯输入的行为) 需要反复行动(排除了文案去画图、导演做群众演员这种偶尔的玩票行为) 一系列行为形成的复杂技能(排除了上班打卡这个动作) 有反馈,可评估(排除了预测世界末日这类神奇的技能) 以写作为例,中国传统的写作理论中,作家是靠灵感,靠体验生活,都是不可重复,不可捉摸的东西。最近十几年,国外的很多编剧写作方法被引进国内,大家才意识到,只要通过一定程度的科学训练,很多人都可以成为作家。 比如写人。作家的第一部作品往往取自真实生活经历,但写多了,库存告急,就要学习“把不同的人物特征拼贴在一起”的写作技巧,这就是从“写作”这样的大工程中分解出的,可以反复练习的部分。 举几条写人练习的例子: 列举出这个人的嗜好,不少于三件,要求在爱、欲望、仇恨、金钱、名誉、权力、智慧这七个最吸引读者的主题中寻找。 列举出这个人的“敌人”,不少于三人,既要有真正的竞争对手、也要有好心办坏事的家人、还要有无意中搅局的路人甲。 职业特征,不少于三种:一种是非常有职业特征的行为,一种是引起冲突的行为,一种是带着悬疑特征的行为。 把这个人所有想做的事列一张清单 人物背景……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作家整理大脑中的素材,快速创造出一个新的戏剧形象。反复运用这些方法,就变成“刻意练习”,把写作方法变成下意识的写作技能。 这些练习也许不能让你成为莫言苏童刘震云,但足以让你在写作上有稳定的产出。 几乎所有的工作都能找到可“刻意训练”的小块:销售员要把典型的销售场景分解出来,设计话术,不断练习;项目经理要把“做执行方案”环节分解出来,练习“从计划到执行方案”的能力;设计师要把“视觉表现”的环节分解出来;工程师要把“解决方案”的环节分解出来;就算是管理者,也有“有效沟通”的能力需要反复训练。 形成特定技能,就是“刻意练习”的目的。有了目的,接下就要制定目标,这就是刻意的第二步“设定目标、设计练习”,也是“刻意练习”系列下一篇要讲的内容。 4、小结:几个重要观点 小结一下,本文的几个重要观点: 模仿不是好的学习方法:在模仿中,我们使用的是“辨识”的低阶功能;只有在刻意练习中,才能激发我们使用“再现”的高阶功能;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