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从2015年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之后,随后的一年时间里,国家陆续颁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各地也相继出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的各种政策。伴随着政策的春风,我国科研成果迎来一轮真正的转化大潮,就目前来看,也初步形成了以下三种模式。 企业自身进行科研成果转化 市场上已转化的科技成果,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企业自身进行的科研转化,高转化率是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一部分大型企业还会根据自身需要成立研究院或实验室,比如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研究院”、英特尔公司成立的“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等。 对自身需求的精准定位是这种模式的最大优势,从研发到市场,从人员到资本,企业全程把握,科研成果转化的每一环节均有企业全程参与,转化率也因此得以提升。 然而,这类模式的最大缺陷是对企业的综合能力要求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包括技术、人员、资本、市场等多要素在内的创新与整合,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他们虽然有转化需求,但其自身并不具备创新与整合的能力,这种模式并不适用,故此种模式只出现在一些大企业或大集团。 企业与科研机构的简单合作实现成果转化 企业与科研机构进行简单的合作,也是科研成果进行转化的一种常见模式,这种模式里,企业与研究机构各司其职,企业精确把握市场需求,研究机构根据需求进行成果研究,研究出的成果最终在企业里实现转化。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双赢的模式,企业与研究机构各取所需,双方的优势特长均得以最大程度的发挥。然而,这种模式却存在一定的被动性,受制于专业化程度,大部分的企业对科研机构的研究课题、研究深度及研究成果适用与否并不清楚。同样的,对于科研机构来说,由于缺乏对企业的详细了解,科研机构在进行成果转化时也是“有门无路”。 以上两种转化模式,是我国科研成果转化中一直存在的模式,也是科研成果转化仅有的两种模式,由于其使用范围存在限制,故从本质上并不能根本解决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值得庆幸的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模式正逐渐形成。 互联网+开始为科研转化凿山开路 日前,我国自然科学的最高学术机构中科院,联合地方政府、社会企业、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120多家单位,结成科研成果转化的网络化联盟,并于同日上线运行其线上平台“中国科学院科技产业网”。该联盟采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针对近3-5年内可转移转化的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等科技服务项目,采用“互联网+”线上线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 无独有偶,在科研成果转化的大潮下,一场以“互联网+”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行动,正在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间如火如荼的进行,比如君乐宝近期与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疾病防控中心等高校与科研机构推出的“益生菌+”战略……。就目前来看,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atv,进行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正成为科研成果转化的主流模式,相比于上述两种模式,其具备自身独特的优势。 其一、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可转移的科研成果为依托,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各种技术成果、项目、知识产权、专利等信息经过整合后汇聚于线上平台,企业可精准定位符合自身需求的科研成果。同时,企业面临的技术难题也可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发布,通过这种方式科研机构可获得反馈,并根据市场需求随时调整科研方向,从而避免科研成果的浪费,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也得以保障。 在一定程度上,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模式打破了研究机构、高校、企业等单打独斗的局面,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模式,科研机构与社会和企业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以解决。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