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基于用户安全的考虑,对用户拟下载安装的APP等应用程序,予以安全提示,本身并无不当之处。因为所有用户首先是手机厂商的用户,然后,才可能成为各种应用软件的用户,没有手机也就无从谈起应用软件用户。 不过,鉴于安卓系统的开放性和开源性,其不像IOS系统禁止除App Store之外的第三方应用分发市场存在,那么,手机厂商在自己的定制系统中,也需要考虑安全提示的合理边界。 对于未通过手机厂商官方的应用市场或软件商店,直接扫码下载安装包括第三方应用分发市场APP或其他应用APP时,手机厂商提示“该应用未经检测,请谨慎安装。继续安装或使用可能造成设备损坏或数据丢失”,本身并无不当之处。 但是,当用户基于对特定第三方应用分发市场APP信任,完成下载安装之后,那么,用户在该应用市场中选择下载安装APP时,手机厂商官方的应用市场或软件商店,则不宜再过度干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atv,“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恶意干扰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等产品的下载、安装、运行和升级”、“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使用或者不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等均属于不得实施的竞争行为。 简单说,如果滥用“安全提示”,谋求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分流或抢夺具有竞争关系的厂商的用户,则确实属于不正当竞争。 而这正是需要包括三星、华为、小米、VIVO、OPPO等在内的诸多安卓手机厂商考量的问题所在,即在做好用户安全保护的同时,如何避免因过度保护措施而陷入不正当竞争泥潭。 前述武汉中院和南京中院的诉前禁令措施,可谓给行业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敲响了警钟。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