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5月22日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将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对地方政府和那些提供共享单车服务的公司来说,这都是一份相当重要的“意见”。 几天前,摩拜单车在四川峨眉山市投放,只投放了一天就被城管部门取缔了。当地网友使用“空欢喜”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对共享单车的感受,充分说明,即使是一个县级城市的居民,也做好了使用共享单车的准备。相比之下,地方政府的观念则非常陈旧,还在用老的办法在管理,比如,要求几家共享单车竞标之类的。 峨眉山市城管事后给出的解释,显得有点可笑。他们认为共享单车不但在资金管理上还不够安全,atv,甚至阻碍了当地的交通。一个县级城管部门,思考问题的姿势,很像交通部。这种焦虑说明,共享单车的发展已到了关键阶段:如果在更小的城市铺开,将遭遇更落后的管理观念。 因此,交通部此时出台“意见”,是相当及时的。此前,以滴滴打车为代表的“网约车”新政出台,各地政府利用“属地管理”这个口子,分分强化了对网约车的限制,为本已奄奄一息的出租车行业续了命,也让网约车这种创新形式陷入了尴尬。 相比之下,共享单车对地方利益格局的影响有限,一些大城市已经在为共享单车提供一些服务。不少地铁站,都专门划出了停车区域,共享单车公司也在这样的区域进行了大量投放,这方便了过去那些换乘不便的人。 但是,就“意见”来说,交通部对地方政府的态度,仍然有一些暧昧。“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这样的表述,既有苦口婆心的告诫(要支持创新啊),也为地方政府的干预留下了空间。 事实上,“属地管理”与“多方共治”,尽管看上去可以两全其美,在操作上往往会南辕北辙,最后的拍板权,还在地方政府手里。共享单车的命运,仍然必须依靠一个开明的、支持创新的、有服务精神的地方政府。
“指导意见”还对运营企业提出了一些要求,与对政府的要求相比,atv,对企业的要求更具体。比如,要求“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以及“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对运营企业来说,这两条都是很大的挑战。 购买保险这种要求,是很有眼光的,大量共享单车上路,总有一定的事故概率。如果单独为用户购买保险,势必会增加用户使用共享单车的成本。目前,共享单车往往采用与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这样的平台合作,扫码支付的同时,就相当于购买了保险。 但是,这种保险业务的合作,很有可能建立在“押金”的基础上。对运营公司来说,押金不但是对自行车的“保障”,也可以形成一个资金池,让公司得以更好运转。可以说,在目前阶段,押金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来说,是相当关键的一环。如果能做到不收押金仍然盈利,共享单车公司就算彻底成功了。在现阶段,这个目标看上去还很遥远。 当然,让运营企业免押金,在目前的“指导意见”中,只是“鼓励”,而不是强制“要求”,但是这说明交通部已经看到了共享单车的命脉所在。按照惯例,这样的“指导文件”很有可能会获得通过。但是,我们从这个文件的条款来看,它对政府的约束是很弱的,而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却是实实在在的。 总的来说,“指导意见”仍然是一份相当暧昧的文本,留给政府和运营公司操作的空间都很大,围绕共享单车的各种博弈还会继续下去。在大城市,人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出行方式,也会希望这个行业会更加规范,而不是被扼杀。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