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的一个“小调整”在自媒体圈中炸开了锅,这个调整就是:微信公众账号无授权转载,不能再显示全文,读者要看全文,必须跳转到原公众账号的图文页面。
微信新规 微信宣称此举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原创内容分享,以及读者与原创者之间的互动——互动是微信公众账号的一个优势。有人说,微信从此形成了类似于微博的“转发”机制,然而在“罗超频道”看来,微信此举跟微博的转发形态没什么可比性,一条微博可以无限转发下去进而形成指数级传播,微信公众账号不可能形成这样的转发链,真正的转发是靠读者分享到朋友圈和微信群。 之所以这样调整,正如微信所言,是为了保护原创者的利益。 原创者的利好:好内容将会获得更多流量 第一、原创内容会获得更多阅读、粉丝和互动。因为读者都被强制导入到原公众账号了。还有,新规之后,如果有人找原创者申请授权,原创者更可能选择不给、收费或者“要求显示转载来源”,否则就等于没有转载只有转发。总之,授权转载的成本高了,流量会被导入到原创者。 第二、原创内容将会获得更多收入。微信流量主业务,不少闷声赚大钱的都是做垃圾号、营销号的。其中做内容转载的不少,由于每天要转载大量内容(一个团队成百上千个号),因此不可能一一申请授权。所以,原创者获得更多流量意味着也将获得更多流量主和赞赏收入。 第三,原创内容如果是软文阅读量会更高。软文说得好听点是“内容广告”,不少品牌主都会重视软文的阅读数据,有多少个公众账号转载了一篇文章反而没人关注。微信新规变相让原创内容阅读量更高,这意味着自媒体们不需要刷数据——至少不需要刷那么多了。 原创者或许要更多在微信公众号首发 两个月前微信还有一个新规调整,并未被正式公布,然而却对内容行业造成很大影响,这个规则就是:如果有人发布了你的文章,直播,哪怕没有标记原创,你的文章也不能标记原创。在调整之前则是:如果有人抢先发布你的文章并且标注原创,才会导致你不能标记原创。 举个例子,你一天写了几篇文章,其中一篇有时效性,先发布到今日头条等内容平台或者某个网站,这时候有“做号者”看到,拿到微信去群发了,没有标记原创,等到你晚上发布微信时就会发现不能标记原创了。这时候你可以申诉,但要等一段时间微信才会处理,因此原创者往往会“不标记原创”进行推送。 然而,在“511新规”之后,是否标记原创对于原创者权益有很大影响,不只是少了一些流量,还可能会在“不标记原创”进行推送之后,被第三个号抢标记原创,这样原创者反而为抄袭者导流了。所以,微信新规发布之后,可能会有“做号者”这样做: 瞄准某个大号的头条号等平台的好内容,找一个号抢发(无原创)—原创大号发布时标不了原创—再找第二个号发抢标原创,这样就可以给第二个号导粉了。有人说,微信可以对这种号坚决打击,比如直接封号——但做号者都有成百上千的号,所以是没所谓的。 微信为什么这样设计?在参加微信支付香港活动时我曾咨询过腾讯新闻发言人张军,其透露这样设计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原创者,大致意思正如其在微博所表示:
张军微博 这意味着,未来原创者必须要考虑风险,权衡利弊,再决定是否要将内容提前发布到别的内容平台。 对于这个问题我倒有个建议:微信和腾讯媒体平台的原创保护体系可以打通,后者并不是采取一天一发的机制,原创者如果有时效性内容可先在腾讯媒体平台发布并标记原创、锁定权限,这样就不用担心微信发布时标记不了原创了。 微信新规或让更多公众号加入“洗稿”行列 显然微信新规并不能消灭“做号者”,他们依然有办法“盗用”原创内容,只是成本高了:可能要将文字弄成图片转载,更可能是花点精力做“伪原创”、“洗稿”和“洗思路”,更多“做号者”或将走上这条路。 每隔一段时间,自媒体圈就会掀起关于“洗稿”的口水战。我一直认为,相对于一字不变的抄袭而言,洗稿才是内容创业乃至新媒体的行业毒瘤。因为抄袭判断和打击相对容易,而洗稿却难以规避。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