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京报连续刊登了《非京牌网约车“回乡不赚钱”返京拉黑车》和《“京牌非京籍”网约车视为非法营运》两篇关于网约车的报道。这两篇报道让原本正处于网约车新政实施过渡期的市场(笔者注:官方设置的过渡期为5个月),又掀起了巨大争议和讨论。 通过新京报的报道我们了解到,一些曾经的网约车司机的条件由于不符合相关规定而拉起了黑车。同时,开奖,现在还处在北京市政府规定的“5个月过渡期”内,个别执法人员却把网约车定性为“黑车”,并且纳入查出范围,在一些区域已经对网约车司机并开具罚单,查扣了车辆。 由这两篇报道,我联想到这两天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不禁感慨:艺术来源于生活!这部电视播出后,观众对人民警察的印象非常负面,网上吐槽声一片,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有像程度这样的个别“不把人民当回事的警察”,在剧中程度把无辜的郑西坡拘留,并穿上了号服,并表示“我就是法,我说你有罪你就有罪,快把号服穿上”。 这几天新京报的报道《“京牌非京籍”网约车视为非法营运》核心内容其实就是我们还处在过渡期内的“郑西坡式”的网约车司机,遭遇了“程度式”的执法:按照政策你们在过渡期,可以继续拉活,但我们比达康书记还任性,我们就是要查处你们这些黑车! 众所周知,轰动一时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是在2016年12月21日发布的,发布单位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如果这几天有人看了新京报的报道,进而吐槽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和网约车新规的话,那对不起,真的搞错了。这次网约车新政不背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更不为个别执法部门的任性而背锅。 新规还处在过渡期 个别执法部门不能曲解规则设定 在12月21日的新规发布后,特别注明了: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五个月过渡期。我们按此推算,正式的实施日期是2017年5月21日。那很显然,4月份个别执法部门就开展了黑车专项整治活动,显然是曲解了新规的规则设定,并且与新规的出发点“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完全背道而驰。 当时新规出台的背景是为了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经营,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绝对不是为了出现这种“打车难、打车贵、黑车盛行”的局面。但最终我们可以预计,如果政策制定者和政策执行者完全背离的话,就真的脱离我们广大人民群众了,如同《人民的名义》所警示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无小事,谁和人民群众利益过不去,就是损坏政府形象和信誉。 他山之石 呼吁有关部门提升监管智慧 无独有偶,在网约车新规下月实施之际,无数消费者和企业期待十年之久的插座新国标也实施了。新国标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增加保护门、电源线加粗、材料阻燃性提升、国家3C认证。相比网约车,插座涉及到的安全用电关系到13亿国人,插座的新国标虽然4月14日正式实施,但现在全国有几亿的老标准插座还在生产、销售,总不能都一棍子打死销毁了吧,所以插座国标规定:旧标准的产品销售过渡期会截止到2018年10月13日,给市场和行业的升级预留出足够的时间。 插座行业的这次换标升级为了平衡新旧标准的企业利益,并且结合中国的国情现状,通过延长过渡期的方式来实现了最大公约数,我想这就是一种监管智慧。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网约车行业是不是也应该提升下监管智慧了。目前很多地区的网约车新规,atv,提出了很多过于苛刻的规定,但与此同时对出租车行业的乱象却视而不见。我想我们各地的管理者是不是也应该学习插座的新规实施,留出来足够的缓冲和过渡期,给滴滴、易到、神州等企业一个结构和模式升级的时间,同时也给他们“暴露”问题的机会,这样不是更利于我们针对性的监管码? 网约车早已经跳出网约车 发挥更大的价值 任何时候,任何创新的互联网模式和服务,都是一把双刃剑,网约车如此,搜索、电商、即时通讯等等也都是如此。百度搜索给中国互联网做出巨大贡献,但虚假医疗信息也给很多患者带来痛苦,腾讯和阿里也有各自的问题。也就是说任何互联网服务,在发挥价值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出现新的问题。但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这些互联网服务的正面推动作用远远大于负面消极作用。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