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最初是出于研究上的兴趣来开发 CRISPR技术。对于我们而言最有满足感的事情是做出新的成果,所以对专利权的归属可能并不那么在意。有时候我们聊天的时候会说如果能做出新的东西取代CRISPR会更有意思。相信领域中很多科学家也都是这么想的。
CRISPR“专利大战”的主要竞争者 第二点是,我们是CRISPR相关技术的发明人,作为研究所和学校的工作人员相关权益属于机构,法律事务由研究所、学校和律师事务所来负责。对我个人而言,最大的希望是专利纠纷不要影响大家使用这些技术开展科学研究。 您和张锋教授发明CRISPR的契机和初衷是什么? 首先,我们的科研目标是,通过基因编辑来揭示基因组的结构与功能。基因组影响着我们的生老病死,因而有极为重要的科研意义,而CRISPR是达成这一目标的一种手段。 其次,我们在做CRISPR之前就开始探索基因编辑技术,在经过对ZFN和TALEN等基因编辑技术的研究和准备之后有了足够的知识和经验积累,也就催生了CRISPR技术的发明。
三种基因编辑的技术 最后,时机和环境的因素的确很重要,在当时美国在这个领域的信息会比较前沿。众多基础生物学家对CRISPR系统本身的研究极为重要,没有这些研究我们不可能开发出这些技术。 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就是,是否具有冒险精神——我们完全可以选择一条更安全、更容易的研究路线,按部就班的去做科研。比如我们当初做ZFN和TALEN的时候就觉得能把握住研究节奏,但选择CRISPR则完全有可能几年都做不出任何成果。事实证明,初期的一些实验多有起伏,有时不太顺利,但经过很多努力和尝试后终取得成功。 我想,这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什么在专利仲裁中我们的工作获得了USPTO(美国专利及商标局)的认可。举个例子来说,判断专利是否有效的标准中包含一条“Non-obviousness”,就是发明人的工作是否“显而易见”,是否一个具有基本技能的研究人员就可以直接想到和做出来,正因为这个技术不容易实现才有价值。 美国专利及商标局 我们坚信要做出一些新的、具有突破性的技术来。哪怕当时会有周围的人不看好,我们还是顶着时间、精力、资金等方面的压力,最终把CRISPR技术开发出来了。 就当前的阶段而言,CRISPR的研发大概处于什么样的阶段、进展如何? CRISPR在健康医疗和生命科学领域内已经有了很重要的影响,同时未来的发展潜力也十分值得期待。但如果从科学研究和应用两个角度来看的话,差异还是很大的。同时,我也不是各个领域的专家,这里分享自己的想法和理解,不一定准确。 从科研方面来看,因为技术的都具有周期性,CRISPR也不例外。虽然公众对它的关注是从2012年才开始,但我们从2011年就开始做这件事,经过这几年许多科学家的工作,CRISPR已开始走向成熟。 就像基因测序一样,CRISPR也是一项基础性技术。打个比方,“如果生命是一本书的的话,以前我们只能读,现在我们则可以去写。”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