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简单说,在电商平台与店铺之间的网络服务合同之中,店铺违反合同约定售卖假冒侵权商品,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应予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个别或部分店铺违反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在电商平台上出售假冒侵权产品的行为,不仅使得电商平台可能因处理不及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更重要的是,还会让公众对电商平台的信任程度或品牌认知产生负面影响。 比如,淘宝网就因平台上有卖家或店铺售卖假冒侵权产品而被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列入“恶名市场”名单。 因此,作为电商平台,阿里巴巴或淘宝网主动起诉售假店铺或店主,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良好社会形象意义重大。 此外,对个体或店铺来说,索赔金额140万应该已经算是创纪录了,如若最终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对于遏制或震慑不法分子在电商平台售假将会发挥巨大作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店铺违反与电商平台间的“不售假”约定,在平台售卖假冒侵权产品,到底应该对电商平台承担多大的违约责任,本身并无先例可参考。 与此同时,店铺违反约定售卖假冒侵权产品的行为,又会给平台造成多大的损失以及如何评估损失,不仅事关赔偿金额的确定,也对能否震慑或遏制不法分子的网络售假行为影响深远。 而这些悬而未解的问题,恰恰也是本案值得关注的焦点所在。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