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节 点城市的对点合作,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合作通道建设,带动对外贸 易和产业合作;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国际合作平台,促进国际化 发展;深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国内关检税汇 业务协同,便利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1、电子商务国际大通道建设 面向“一带一路”沿线经济联系紧密的地区、国家或城市,组织 有关省区市对“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开展对点合作,探索共同建 设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信息港,努力营造规制互认、企业互信、产业互融的政策环境,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合作通关建设,打造 电子商务共同市场,探索实现电子商务领域的信息流、物流、资金 流高效流转的“新三通”,以电子商务促进对外国际合作。 推动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2、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平台建设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国际拓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以共建跨境电 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海外物流仓储设施建设及服务,利用现有的 跨境支付渠道,以及建设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构建 新型的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平台,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国际合作和互动 发展,拓展电子商务国际市场,带动当地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应用。 推动部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 总局、外汇局、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 (五)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从电子商务法规、政策、标准规范、 科技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入手,着力清除阻碍电子商务健康快速 发展的体制机制、法规政策障碍。加强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力争全球电子商务规制建设的话语权。发挥科 技对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引领与支撑作用,强化电子商务的模式创 新和技术创新,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能力。加强电子商务的人才 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具体内容详见工 作分工表(附后)。 三、保障措施 (一)发挥电子商务部际协调机制作用 依托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部际综合协调工作组,研究电子商务发 展中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针对具体问题的跨部门协商,协调各 项政策出台,监督各项工作实施,统筹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二)组织实施电子商务重大工程 通过政策引导和适当的投资支持,在电子商务基础信息设施建 设、电子商务创新试点及“一带一路”电子商务等方面加强投资引导, 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探索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政策, 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合作 共赢。 (三)加强电子商务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电子商务科技研发工作,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发展规 律研究。实施电子商务定制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跨境电子商 务服务等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鼓励企业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 联盟,强化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 室建设。 (四)推进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组织实施电子商务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 体系,在电子商务领域建立一批基础重要国家标准,支撑电子商务 发展。联合国际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科研机构及相关国际标 准化组织,探索组建国家电子商务标准联盟,力争全球电子商务发 展话语权。 (五)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大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监管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 手段,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的衔接、国内监管 与跨境监管的结合。指导、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 护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市场实现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完善电 子商务知识产权社会治理机制,实现行政保护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维权援助、调解仲裁、行业自律的有机结合。推进建立健全电子商 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监管的法律制度与国际规则;加快专利法、著 作权法的修改,加强电子商务新模式、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六)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培训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