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花了一段时间,在全球四五个国家参与投资尽调。最后以数千万美金完成的一家海外公司的收购,核心价值就在于,他们用了三四年时间签下了全球百来个国家数千家媒体的网络版权。那家公司技术中等、人员中等、盈利能力中等,就是在这个版权合作上,做足了苦活累活脏活,可以抵消中等bd团队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数千万美金的收购价很大一部分都是冲着他们拿到的百来张合作合同。 我一份份翻着那些法语、英语、德语、中文写下的合同,无一例外都特别爽气的把内容做了授权,有的甚至不要分成,有的甚至一签就是十年。这里面都是那些看似最聪明的国际大媒。 全球内容同行一个德行,自轻自贱到尘埃里去了。他们不知道,每签下一分合同,带来的是平台基础一点点稳健,法律风险逐步缩小,市场开拓周期快速缩短,商业价值快速提高,数据挖掘能力指数级增长,最后,值钱的是平台而不是他们了。 第三案例要说的是: 内容业不是被互联网平台骗了,实际上是对自己失去了基本的商业价值判断。 7 内容方对自己失去信心,其实没错,因为他们连自己的核心技能点都没点满。 有一个做全网内容抓取的项目,一天抓取近20万条国内内容,其中消重 (重复的内容删除掉)能干掉一些,涉及情色和擦边球的能干掉一些,广告能干掉一些,能见人的东西也就几万条了。算上报纸、杂志、网站及自媒体账号,中国百万家以上的所谓内容生产机构,实际上也就几万条能看的东西,平均下来,100家机构才能出1条有价值的内容。 与其说内容业繁荣,还不如说垃圾内容业繁荣。这盛世如你所愿。
更别提那些僵尸页面 (如上图,重复名称、重复地址、长期不更新的页面还挂在那),低级运营错误,基础技术能力缺乏等内容业常见问题了。 在目前的业务格局下,内容业被蚕食吞干净,是不可避免的。 8 今天讲的这一通,不是想说媒体被贱卖是多么了不起或者不能接受的事情。滚滚历史车轮,被压死自认倒霉。 至少对于埋头在做内容的同行来说,这是个机会点,只是在合作时需要多点心眼。 1)碰到使用爬虫直接抓取自家内容的互联网平台,坚决起诉。在投机性强的公司中,一纸诉状甚至可以吓得管理层直接关停项目。 2)碰到内容授权协议,不签长期的,不签允许转授权的,不签免费的。分成比例往高了喊,全要都可以,不用心虚,你创造的价值远超这个,没按arpu值 (每用户平均收入)谈分成已经很克制了。核心是你对自己做什么样的商业判断。 3)碰到平台入驻邀请,缓一缓,看看对方把基础的广告分成系统、数据后台、互动能力都搭建好没,不齐全不入驻,没必要白白替人打工。就算真是BAT级别公司新搞的项目,别被战略合作的名头唬到,要求保底流量就行,甚至可以签对赌,否则等到合作量一上来,早期流量红利瞬间没有。 4)就和创业一样,在一个垂直领域做到no1的价值,远高于一个三流的综合性媒体。踏踏实实做到no1,到时候只有平台求你的份,不会有你担心没流量的时候。 5)流量越来越贵了,内容对互联网公司的价值不断凸显,这是提高用户停留时长、使用频次,进而提高用户arpu的最廉价方式,看看猎豹、万能wifi钥匙、茄子快传等工具型公司最近那迫切转型的样子,你就明白了。以前渠道比内容金贵,风水轮流转,进入移动互联网下半场后,内容比渠道金贵。务必搞清这一点,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6)功能开放程度不够,流量分配权力不外流的平台,都多个心眼,势必做不大,无法成为主力运营平台。这一点上,目前的推荐系统架构下信息流玩法都做得不到位,微信做得很到位。有个朋友的内容项目,微信订阅号一折叠,打开率坑次坑次掉,于是搞了上百个微信群,一有新内容就往群里发,立刻止损,这就是开放程度足够大的平台里才能玩转的套路。 9 最近是资本寒冬,没有流水还烧流量的项目一拿出来,就会被投资人把bp摔脸上。 这是一个好事。意味着拿流量神话来晃点合作方、投资人、同行的做法彻底玩完了。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