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根 伴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类面对人工智能的态度表现得何其纠结与矛盾:一方面,人类在人工智能身上寄予的期望值超乎想象,但凡是人类所能想到的,凭借自身条件目前还无法实现的“超能力”,都被嫁接成为人工智能的标配能力;另一方面,人类又因人工智能而感到恐慌,臆断的危机感迅速膨胀,不断地给被“超能力”化的人工智能冠以“人类终结者”的“虚名”。 基于如此复杂的情感,人类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争议也变得愈演愈烈。那么,人工智能的发展到底该何去何从?作为一个不断成长中的科技宠儿,人工智能呼唤人类母亲的理性与善良。 日前,一项关于利用人工智能判断人类长相与犯罪的联系的研究引起了大家的争议。 国内某高校的研究人员采集了1856名中国公民的面部特征,其年龄范围在18岁~55岁之间。随后,基于对人工智能技术所进行的广泛、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在此基础上通过计算机的数据分析,得出了一组关于罪犯特征的结论:那些嘴巴很小、嘴唇微微上翻、两眼之间距离比较近的人,他们是罪犯的可能性要远远高于其他特征的人。 这项由人类的“脑洞”所抵达科学彼岸的“功劳”,成为了人工智能的“起能力”,那便是根据长相判断你是不是罪犯。“不像人类的检察官或者法官,人工智能计算机的视觉算法或者分类的标准往往不具备任何主观的因素,一切评判的依据都是根据所收集到的数据,因为计算机在做出判断时,不会拥有主观的情绪,也不会根据自己过去的经历甚至是种族、宗教、政治、观念、性别、年龄等等的不同产生任何偏见,更加不会因为自己晚上睡眠不好或者用餐不快而产生的负面情绪影响自己的判断。所以,相对于人类的检察官或者法官而言,人工智能计算机更具有客观性和可靠性。” 研究人员发表在《arXiv》上研究成果论文如果说。 对此,基于概率学原理,人工智能准确判断罪犯的概率是客观存在的;依据所谓的“罪犯特征”准确判断人员是否犯罪的概率也是存在的。但是,当科学更大程度上成为基于概率问题的一种可能,那么对此结果的主观导向论证,无疑是非理性的。而这种非理性的结果应用,势必会酿造一批由于高科技发展导致的“冤假错案”。 当此事件真的发生的时候,被质疑的人工智能将有话说:计算机的推算更多的是基于原始数据的输入和推理逻辑的设定,在此基础上进行快速而高效的梳理和演绎;其结果的正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影响于人类先行逻辑的合理性。所以,计算机的科学的推理有赖于人类的理性思考。 呼唤安全:针对人类的威胁来源于人 虽然计算机在强人工智能领域尚未得到过多的突破性发展,但是基于人类本能的忧患意识,人工智能“人类终结者”的论断已早有所出,并影响着人类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客观判断。去年6月份,英国《金融时报》的报道——《机器人真的在现实世界杀人了》便是此思路诱导的应证。 事件回顾:2015年6月29日,德国大众汽车公司的一名技术员在距法兰克福约100公里的包纳塔尔工厂,与一名同事合作安置、调试一台被放置在安全笼里的重型机器人。突然之间,机器人“出手”击中技术员胸部,并将其抓起,重重地摔在一块金属板上。该技术员最终因伤重不治而身亡。在这起事件过程中,遇难技术员正站在安全笼内,而他的同事则站在笼外。当时,所有的媒体不约而同地“断言”:机器人杀人了。 我想若不是因为“人工智能”偏见和“终结论”思想的影响,大家地此事件的认识或许很有可能是这样的:技术员操作不当导致的机械事故。技术员在安装调试机器设备的过程中,可能意外触碰或启动了某些工作程序,致使该机器设备在指令的驱动下,发出一些动作,而这些动作恰巧又撞到并勾起正在非安全范围内工作的技术人员,由此对其造成了致命的伤害。 面对这样事件的发生,被质疑的人工智能有话说:安全源于人类自身的意识。就如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撞人致伤致死的“罪魁祸首”并非汽车,而是操作于人类手中的方向盘和脚下油门刹车。这也是为什么世界各国的法律对于交通肇事的处罚只针对人类,而没有把汽车也关起来枪毙了一说。所以,人类的安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类自身,受机器的影响并没有那么大。 呼唤善良:善因善果方得善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