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开放数据,以及在全社会提倡“互联网+”,将显现地增加全社会数据互联的程度。但是在企业层面,正如您前面所说,很多数据“布点”都是别人布的,如何关联?是不是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数据交易在中国逐渐热了起来? ” 车品觉: 今天在中国的数据交易有一点像淘宝,就是说,如果我有一堆数据,我可以跟你做交换或者卖给你。业内有很多人交流过这个问题,但是说实话,通常情况下我是不敢用这些数据的。 为什么?你今天给我一个数据,我不知道你的来源,也不知道数据会不会是脏的,我怎么敢用?每天早上八点钟之前数据一定要给到我,你能不能做到?如果不能做到,我怎么敢用?如果用得好,下一次的数据质量是否跟上次的一样?如果不一样,我怎么敢用?另外我还担心,如果有一天你突然不卖给我了,那我已经开展的业务怎么办? 如果这些都无法确定,我是真不敢用交易来的数据。但现在的数据交易,确实是都不能确定这些问题的。总体来说,今天的数据交易还停留在“这是一个沙发,他要卖你要买”这样的状态,还没有到刚才说的细节。 不过中国的事情很奇怪,有时候先忽悠,忽悠起来了就会有很多人把他的资源加进来,结果这个事情最后也能搞成。这是很中国特色的,在美国是不敢想的,但是在中国有时候真的会发生。我朋友问我,我也不敢说中国的数据交易不行。但是我知道这件事现在还很迷茫,做这件事的官员很着急,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很清楚的案例能说明,数据交易是成功的。 3 数据拥有权的归属是个尖锐问题 问: “ 一个私营公司收集的数据,本身就是用户的数据,然后再卖给别的公司,这不是有问题的吗? ” 车品觉: 你这个问题其实是挺尖锐的,尖锐在哪里呢?尖锐在涉及数据拥有权的归属。这个问题我们讨论了很久,政府部门也比较关心。比如说,你现在进了一个网站,这个网站说“你如果用我网站的服务,那么有关你的数据就归我所有”。你同意了,那么相当于你签了约,你使用网站或者应用的服务,j2直播,网站或者应用就可以使用你的数据来改善它的设计。但问题在于,用户同意让你使用数据搞好用户体验,并没有同意你跟其他公司交换有关他的数据,是不是? 之前参加一个论坛,有个人问了数据拥有权归属的问题。旁边一位刚好在公司里做这件事情的人说,“现在来说这还不是很严重的问题”。我立马回应说:“谁说不严重?”从阿里离开之后,我就要说实话。切切实实来讲,作为一个公司你有这个权力吗? 还有一点,先不说你把数据拿出去交易,就说你自己用,譬如用户注册了一个公司的网站,使用这个网站的服务。但是这个网站仅仅靠本网站的数据对用户的认知还不足够,它出去买一点数据匹配进来,就能知道更全面的信息。但是,用户有没有授权网站去认知他?这个事情应不应该告知用户,公司有没有责任?我对这种做法有一些反感。如果在美国、欧洲的话,这个事情是有一点夸张了。我这是实话实说,没有夸大。 其实大公司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大。比如腾讯、阿里,事实上是一个包含非常多公司在里面的公司,政府对这种公司的处理是不是应该一视同仁?什么意思呢?我这个公司有一百个分公司,用户和任何一个公司签“可以使用数据作为服务改善”协议时,该协议是限定在这个分公司,而不是一整个集团!我想说的是,当一家公司已经大到分公司之间的数据传输也会让你恼火的时候,你不能把一家公司当一家公司看。 4 大公司在使用数据时应该有限制 问: “ 中国的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收购了很多公司,收集的数据越来越庞大。所以大公司在数据的交易中是不是应该承担更重要的责任? ” 车品觉: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