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份,在欧盟公布了一个「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第一个是「数据被遗忘权」,假设我选择今天不做京东会员了,我就有权要求京东把我的数据删掉,必须依法遗忘我。同时第二条「可携带权」,我准备做淘宝会员了,必须把数据给淘宝,这样淘宝可以更好的服务我,我的利益至上。 这样的数据思维,欧盟有法条但没有产品,在中国没有法条但产品有了。我们可以支撑用户把数据流动起来,当然这是一个趋势。 2016年6月27日,中国人大公布了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这意味着像比特币这样的代表性数字货币、网络游戏币等这些虚拟货币,和大数据为代表的数据信息将正式被承认为民事权力的利益客体。这个是民法总则,各种细则法条还没有出来,所以这是一个巨大的风投。 把不同平台的数据会合到一起,我们叫做多数据身份的合并。你过去有微信,有QQ,有银行等等,可能有非常非常多的平台,注册了你的身份。但在你的每一个数据身份对应着不一样的名字,搁置在不同的平台。我们要创造资产性的数据红利,首先要把数据聚合在一起,就得有一个数据银行的载体。 数据银行一定会成功。这是一个能够让你数据变成财富的地方,他可以给你利息,这就是数据红利。数据存到银行,银行给我这笔钱,这就是数据红利,存进去的就叫数据资产。 如果这么做就可以把用户数据做出来,A先生可以垂直的把自己的数据拿回来,不同的平台都拿回来,这样一个人完整的数据纬度就有了。 一个人完整的数据纬度有了,那你的供应商就会非常了解你,给你提供非常好的服务。你可以把自己的数据授权给你喜欢的供应商。这时候你就不会被别人买卖,别人用你的数据赚钱,你自己可以用你自己的数据赚钱。 所以这是一个欣欣向荣万物生长的数据红利生态。 1.0时代是数据商品性红利,不同平台的买卖,包括大数据的交易所,他们交易的都是商品性的数据,把数据的商品性挖掘出来,一次性交易发一张信用卡。 接下来正在做的是数据资产性红利,让用户的红利成为资产,成为财富,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财富。3.0就是数据有信用性的红利,我是成长性的,未来需求可以有信用贷款等等,先来消费。数据红利会产生更多的行为,更多的数据行为支撑我未来有团队收入,可以抵押未来得红利收入,实现我还款的能力。 凯文凯利说,个人数据才是大未来,所有的生意都不复存在了,因为那些东西都在贬值,没有什么交易价值了,所有的生意都是数据的生意。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