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30日,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 225号)。公司就问询函中所列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说明。现将说明内容公告如下: 事项1:“报告期内,你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与上年相比增长幅度为2,105.38%。请你公司结合产品价格、成本及产品构成、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的变化情况,说明第四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化较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说明: 公司2015年第四季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四季度公司产品价格、成本及产品构成和期间费用无重大变化,但非经常性损益有较大增加,主要为:(1)2015年第四季收到研发经费补助款并确认营业外收入501.10万元;(2)2015年第四季广州总部搬迁补偿款确认的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增加401.05万元。上述两项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766.83万元,是第四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 事项2:“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59亿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为192.03%,其中来自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珠江啤酒厂地块的征储补偿为1.05亿元。请说明你公司收到的珠江啤酒厂地块征储补偿具体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广州总部部分土地因被广州市政府征收,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了《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将分期收到总额为22.98亿元的补偿款,补偿款包含了收回地块的土地补偿、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设备搬迁补偿、人员遣散安置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及土地整理修复等费用。(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11月27的《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土地处置的公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三号“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17章政府补助的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为此,公司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的土地补偿款作为递延收益处理。 (2)对于清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净损失、搬迁损失、土壤修复及其开奖直播费用性开支,按照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规定进行核算。 (3)对于在剩余的土地上新建资产、投资建设南沙公司项目的递延收益,由公司按照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规定进行核算。 (4)公司收到的土地补偿款扣除上述递延收益后如有结余,应将结余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处理。 公司关于上述地块征储补偿款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补偿款不具有可持续性。。 事项3:“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为5.99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73%。请结合啤酒行业特点,说明报告期内发生的由经销商代垫且已经发生的市场投入费用是否纳入销售费用核算,如未纳入,请说明原因以及合理性,并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吨酒销售收入及吨酒销售费用情况,说明公司销售费用的合理性。” (1)对于因产品销售产生的销售人员工资、广告费用和产品运输费等,公司承担支付义务并纳入销售费用核算,不存在由经销商代垫的情况。对于投放给批发商、零售店和消费者等的“促销费用”,由于缺少发票等凭证且难以由生产商直接监控管理,行业惯常做法是由经销商实际负责操作并承担支付义务,不属于由经销商为公司代垫的情况。公司对经销商的市场运作和市场秩序进行监督管理,但对经销商投放的促销费用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因此不纳入销售费用核算。 (2)从行业对比情况看,公司吨酒销售收入及吨酒销售费用处于正常水平,不存在严重偏离或异常的情况。具体比较数据如下: 单位:元/吨 同行企业指国内主要啤酒上市企业,数据由公司根据各企业年报整理而得。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销售费用进行核算,销售费用真实且合理。 事项4:“报告期内,你公司来自于酵母饲料销售的营业收入为2,476.97万元,营业成本为0,毛利率为100%。请结合酵母饲料销售的特点,说明营业成本为零的原因以及合理性。” “酵母饲料”是大麦等原材料在啤酒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酵母及麦渣等下脚料,大麦等原材料成本(含下脚料)在核算时已全部计入到啤酒产品的成本中,因此,产生的下脚料实物对外销售营业成本为0。 事项:5:“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广州总部大部分产能将搬迁至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请说明截至目前广州总部搬迁的进展情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广州总部已停产,主要生产设备已搬迁至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其中首期搬迁工程已于2015年完成并投产,其余搬迁工程的土建工程已全部完成,目前正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预计将于2016年6月完成全部工程并投产。 广州总部搬迁给公司带来的主要影响为:导致公司部分产能停产,增加因产能不足导致市场断货的风险。对此,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制定分期搬迁的计划,降低停产规模;(2)根据啤酒行业淡旺季明显的特征,在停产前完成土建工程,然后在生产淡季停产并进行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缩短停产时间,降低停产期间生产压力;(3)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产品。目前,公司搬迁工作进展顺利,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事项6:“请根据《公司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补充披露公司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会计政策、以及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如公司无报告分部,请说明原因。”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公司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公司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分享到: 0 个人觉得赞好文章 点个赞您已经赞过了+1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