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5日,昔阳县人民法院重审张军案。判决认定:张军从1989年11月6日开始,便出谋划策,煽动庞家峪村抗拒执行法院判决。期间,张军利用其特殊身份在《山西政协报》上发表题为《证据不力的判决》的文章,为抗拒执行法院判决制造舆论支持,并随时向庞家峪村干部通报其这一活动进展情况, 上述事实认定的主要依据包括:已经被山西省高院和最高法撤销的张军案一审和二审判决和庞家峪村刘存祥、刘玉祥等人的案发时的初始证言。且判决书中没有体现辩方律师针对上述证据的质证过程。 但判决书同时显示,本案主要证人刘玉祥当庭翻供称:“昔阳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审理张军案时我作过证,但不是真实的,原因是因为害怕。”真实的情况是:“1990年3月6日11人上访,他(指刘玉祥)和梁贵元等五人去张军办公室,张军说‘上访来这么多人干什么,又不是打架’,我就出去了。” 辩护人提供了庞家峪多名村民的证言,证明张军没有教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言行,还提供了前山西省政协主席李修仁关于成立庞家峪案件研讨会的批示,证明张军召集研讨会是职务行为,均未能使法院采信。 2007年9月12日,昔阳县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判被告人张军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理由是:“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均是案发之初获得的原始证据和有关证人的初始证言。虽然辩方辩解并当庭提供证人及书面证言辩称,原来相关证人作证都是在逼供、诱供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证据,但辩方及其证人并未提供具体逼供、诱供人员和事实及相应证据可资本院查证落实,故其所谓逼供诱供的事实不能成立,无法否定原始作证证言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与客观事实的环环相扣。” “平反关键在于审判监督” 张军不服判决,继续上诉。2008年7月2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9年10月,第三次一审,昔阳县人民法院依旧在没有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维持原判。 张军继续上诉,2010年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原判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军再次申诉到上级人民法院。2014年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维持原裁定。 至此,从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张军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发回重审开始,11年过去,两级法院两次重审,在没有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维持原判,法律程序空转了10年,张军则回到了原点。 从1992年起,山西省数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都在人大、政协会议上联名提案,要求彻查张军案。时任山西省委主要领导在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映后,曾先后6次批示有关部门,要求依法重新审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也向山西省发函,要求彻查张军案。 已逝的中国第一位当选人大代表的律师王工生前十分关注张军案,曾为此案撰写向中央请示公开信,信中,他言明:“张案平反的关键在于审判监督,至今未能平反,集中反映山西省高级法院及多数法官特别是合议庭的依法和行政领导的维权——以权压法。” 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周泽律师认为此案确实存疑,因为教唆不是独立罪名,教唆别人犯什么罪,教唆者就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判决书提供的内容,张军似乎并未教唆。无论主罪成立与否,张军都不构成犯罪。 然而,时至今日,张军依然是罪犯之身。 2017年4月,在位于太原党校宿舍楼的家中,张军逆光坐在沙发上,抑扬顿挫地讲述着他讲过无数遍的案情。愤慨处,用手掌砸两下茶几,一旦站起来才看出老态——他79岁了,扶着墙颤巍巍地一点点挪,搬来一摞又一摞能够证明他清白的证据。 这起案子彻底改写了他的后半生。从出狱到现在,20多年,没工作,j2直播,没案子,全部的生活内容只有两个字:翻案。 去年,他在楼下看到行政执法队的把一个小贩刚进的一大坨凉皮蹬翻在地,噔噔噔冲上去就问:你这是干什么?对方回:我执法。张军厉声质问:你执法怎么不穿服装啊? 围观的邻居议论:老张是律师! 文/刘思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