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2003年,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指令再审。但,在经历了两次重审之后,直至今日,79岁的老人依旧是戴罪之身。 庭审休息时,法院院长突然双手作揖,跪倒在被告代理律师面前。而后因为院长此举,现场的数十名法院、检察院干警,对律师进行围攻、辱骂与推打。 时隔26年,当初的代理律师已不愿再谈。但一份《山西省律师协会文件》中,详细记录了整个过程。 张军,庭审的被告之一,曾是山西省政协政法办公室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山西省直主任委员、山西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因代理一起官告民的土地纠纷案在法院执行时受阻,他被送上审判席。 经过了3天庭审,张军最终以受贿罪、诈骗罪、教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此后26年,张军的人生便被“申诉”二字充满。这期间,他得到了几十次社会各界联合声援;指控张军的证人陆续翻供,称证词系法院逼供所得;2003年,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指令再审。 但,在经历了两次重审之后,直至今日,79岁的老人依旧是戴罪之身。 “你是张军吗?” “是的,我是张军。” “我们是昔阳县公安局的,你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逮捕。”其中一名警察拿出一张逮捕证。 尽管已经过去二十七年,在79岁老人的叙述中,1990年6月8日下午4时许发生在山西省政协政法办公室的拘捕的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 这一切源起于28年前一桩官告民的土地纠纷案。 1989年,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安坪乡政府起诉安坪乡庞家峪村委会抢占位于庞家峪河滩的四百五十亩一分耕地。1969年安坪公社集结26个大队在庞家峪河滩垫摊造地七百余亩成立农场,讼争的这块耕地是农场的一部分。 安坪乡政府认为这块地产权应该属于乡政府;而庞家峪村委会认为,这块地在庞家峪村界内,原本是由村民出资修整的,且地税和统销粮一直由庞村负担,因为学大寨运动的特定历史原因低价被政府收走,违背了村民的本意,因此,土地产权应属于村委会。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年第73号文件《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一九八六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发布之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租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凡恢复耕种的,应退还农民集体耕种,所有权仍属于原农民集体。 张军对北京时间“暴风眼”(微信号:btime007)表示,当时昔阳县有很多类似庞家峪的土地纠纷情况,均是“学大寨”特殊历史时期的遗留问题。 张军和同在山西省第二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的妻子郭章梅受庞家峪村民委托代理此案。 1989年7月,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讼争土地归国家所有,庞家峪村将所占土地交归安坪乡政府,由共同26个村协商共管。 败诉后,庞家峪村民不服,到山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高院等部门上访、申诉。 1989年10月24日,张军以特约记者的身份和j2开奖直播山西分社记者李果联合署名在《山西政协报》上发表了《证据不力的判决》一文,提出在庞家峪土地纠纷案中,法庭在原告没有提供足够且有力的证据的情况下,做出了与法律规定和参照习惯相违背的判决。 1990年,时任省政协主席李修仁批示了庞家峪村民的申诉状,并指示法制委员会邀请法律专家讨论此案,并提出合理合法建议。张军时任省政协政法办公室主任,接受政协安排,具体承办此事。当时,张军向李修仁说明自己是此案的代理律师,李修仁告诉他在其位、谋其政,此言打消了张军的顾虑。专家论证会讨论结果认为这个案件判决有误。 三罪并罚被判15年 张军没想过自己会因为这起土地纠纷案身陷牢狱。 昔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的时候与庞家峪村民发生了冲突,执行受阻,庞家峪梁万喜等五名村民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捕。根据被捕村民案发时的证词,张军的一些言行为他们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提供了指导,张军因此被捕。 1991年1月16日昔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军犯受贿罪、诈骗罪、教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共有期徒刑十五年,并退还索贿、受贿、诈骗的全部赃款。1991年6月6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