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9点,内蒙古农民王力军收购玉米获罪案再审宣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王力军无罪。 此前,王力军未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而收购玉米,经营数额218288.6元,非法获利6000元。他曾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再审之前,“冰点”派记者采访了王力军。他说,“如果再审宣判无罪,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去西安看看女儿的新房。” 欢迎转发本文并给冰点(微信公众号:bingdianweekly)留言祝福他! 绊倒在贩粮路上 记者 | 郭路瑶 编辑 | 陈卓 王力军从没想过,在自个儿最熟悉的收粮路上,会藏着一块看不见的“石头”,狠狠地把他“绊了一跤”。 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直从临近村庄收购玉米贩卖给粮库或公司。这条路他走了7年。直到2016年3月,因未办粮食经营许可证及工商执照,他的行为被当地法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直播,王力军犯的非法经营罪前身是1997年修改刑法被废除的投机倒把罪,“是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投机倒把罪废除后留下的一条阑尾。”" align="middle" border="1" /> 这一判决引发舆论的巨大争议。有律师评论,王力军犯的非法经营罪前身是1997年修改刑法被废除的投机倒把罪,“是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投机倒把罪废除后留下的一条阑尾。”也有学者认为,规定收购粮食必须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浓厚的旧体制色彩”。但只有初中文化的王力军对外界的讨论并不知情,他只知道自己因为做买卖,成了一个“罪犯”。 幸运的是,绊倒他的这块石头正在被一点点移开。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告,认为“原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指示当地中级法院再审此案。2016年11月,国家粮食局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规定农民今后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不用再办理粮食收购资格。 “这一变化或许与王力军案有关。”在一审审理该案的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宣传科科长王震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感慨。他记得,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国家粮食局和内蒙古粮食局都来法院调研过该案。 如今,记者扛着摄像机,带着录音笔闻风而来。一架无人机跃上了房顶上空,只为从最好的角度俯拍下他家有着38年历史的土房和晾晒着苞谷的院子。 他对变化措手不及。不擅长言语表达的王力军,大部分时候都沉默着,妻子张美丽时常成为他的发言人。抽闷烟是他“摊上事儿”后,最常见的举动。张美丽半夜醒来时,常常看见丈夫一个人坐在土炕上,一声不吭地抽烟。桌上一个不起眼处,摆着一小瓶谷维素和几包安神补脑液,那是老母亲花了26元买的。出事后,儿子常常彻夜难眠,直至头疼发晕。 即使再审通知书下达后,王力军的眼神中仍透出焦虑不安。当妻子跟记者诉苦时,他连忙制止。“一码事归一码事儿!”他冲妻子大声喊道,然后向记者强调,“我们是农民,和政府作对,就像鸡蛋碰石头。” 自从出了这事儿后,张美丽发现丈夫“脾气变暴躁了”。他还是不爱说话,但从前“轻声细语”的他,如今“嗓门高了不少”。不过,张美丽对丈夫的变化并不生气,“这事儿砸到谁头上,不都委屈吗?” 在跌倒之前,王力军原本以为只是遇到一次再小不过的“磕碰”。2015年3月,他和妻子开着二手农用车,跑村串户收购玉米时,有农户因不认可农用车的自重,和他们发生口角,给工商局打电话举报“缺斤少两”。他们没觉得有啥特别,“做买卖时遇到拌嘴在所难免”。 然而,王力军没想到,他的材料,从工商局挪腾到经侦大队,接着从检察院挪腾到法院,最后变成一张威严有力的刑事判决书。 和他一样,村民大多并不理解非法经营罪的概念。“要收粮证不合理,他这才多大点规模?”同村的老汉韩大祥想不通为啥做小买卖会有罪。他倒是对曾经的投机倒把罪印象深刻,然而,他清楚记得,改革开放后,农民卖个鸡蛋不再偷偷摸摸,那时电视里天天高喊口号,“胆子大点!步子快点!”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