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人于萌十年前购买了几把仿真枪作个人收藏,十年后这些仿真枪被警方认定为“枪支”,后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昨日,南都记者从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得到证实,于萌案将于2月14日在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开庭审理。于萌案的辩护律师告诉南都记者,在庭审中其将为于萌做无罪辩护。 从小喜欢收藏军事模型 于萌,1976年4月出生于辽宁省鞍山市。被抓之前,他在鞍钢股份公司热轧带钢厂综合管理部工作,从事武装、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 2016年8月1日下午,于萌被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从工作单位带走,随后,警方带着于萌去到其家里,将其收藏的9支玩具枪带走。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意见书(公物证鉴字[2016]4140号)显示,2016年10月26日,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送检了疑似气枪5支,检验意见书的结论为:送检5支“枪支”的枪口比动能均大于1 .8焦耳/平方厘米,故认定其均为枪支。 昨日下午,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张法官在电话中向南都记者证实,于萌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法院已立案,案件将于2月14日上午9点在鞍山市铁东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于萌的叔叔袁绍成告诉南都记者,于萌从小就喜欢收藏一些模型、玩具,也订阅了很多兵器杂志之类的刊物,“家里有好几个展柜,里面都是于萌收藏的各种玩具模型,除了枪,还有飞机、坦克、大炮,全是塑料的。” 南都记者了解到,被抓之前,于萌在鞍钢股份公司热轧带钢厂综合管理部工作,曾多次获得鞍山市公安局保卫干部先进个人、优秀保卫干部等荣誉称号,还参加过抗洪抢险救灾,对贫困山区儿童福利院、敬老院、贫困户进行爱心帮扶,连续多年被评为红十字会先进个人。 于萌的主管领导告诉南都记者,“于萌工作表现很优秀,任劳任怨,患有肾病还年年献血,每年高考前都开车接送考生参加高考。” 10年前正规渠道购买“枪支” 与天津大妈摆射击摊被控非法持枪的案子不同,于萌购买这些“枪支”的时间是十年前。袁绍成说,“于萌2006年在网上买了7支,最贵的一支花了300多块钱,2007年在鞍山景子街一家户外用品商店又买了两支,这两支价格在100块钱左右,都是很便宜的东西,且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 袁绍成告诉南都记者,被警方认定为“枪支”的那5支,“事实上好几支根本打不出子弹,十多年了,胶圈、气垫等零部件都漏气了,有的是电动的,电池老化了根本用不了了,还有的是塑料的,枪里面有很多地方都掉皮了,如果不保养的话,一年都可能变形,何况是十多年。资深玩家都说这些根本打不出BB弹来。” 于萌案的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何兵,此前在其个人微博中披露,1月19日,他已向鞍山市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并于第二天向鞍山铁东法院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但愿能回家过年”,何兵律师当时在微博上感慨。然而,事与愿违。 2月8日,同为于萌案的辩护律师燕薪告诉南都记者,他在2月7日收到了鞍山市铁东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书,一审开庭时间与张法官的说法一致。 家属疑当事人被朋友举报 1月26日上午,燕薪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于萌。提到当时见面的情况,燕薪告诉南都记者,“他比照片上要瘦很多,简直可以说是两个人。据他说,压力很大。我说了好些安慰的话,又详细地问了案情。他一共收藏了9把玩具枪,都是十年之前买的。7把是在百度上看到后,通过网店购的,两把是在鞍山本地的景子街(四隆商场)一家户外用品店买的。” 燕薪律师说,“他一直不认为是枪支,而是买着当作一种收藏品,根本不知道枪支鉴定标准的概念,也不知道1.8焦耳这个标准。他就觉得这个东西是放在家里面收藏,就是一个玩具。” 何兵同样告诉南都记者,在看守所与于萌见面时,“他认为那些‘枪支’是合法买的,也根本不知道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认定标准。” 谈及2016年8月1日晚上警方去于萌家里搜查“枪支”,袁绍成向南都记者透露,家属怀疑“于萌可能是被朋友举报的”。 新闻背景 鞍山警方大力查缉仿真枪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