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招投标的惯例,评标委员会每废一家投标单位都会告知其被废的原因,并有15分钟的申诉时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六条也规定,在投诉处理过程中,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 在15号楼项目的招标中,陆朋军指出,招标人并未告知陕西恒久被废标的原因,更无法针对原因进行申诉。 据陆朋军提供的视频、音频证据显示,第一次复议结束后,陕西恒久曾与西安市招标办、招标人以及代理公司进行沟通,提出为何不公布中标候选人便发起第一次复议,西安市招标办方面称还未公示便发现了问题,所以需要及时解决。 而当问及提起复议的具体理由时,西安市招标办建议去问招标人,招标人称招标由代理公司组织,手上没资料,代理公司则表示,发现问题就和招标人、市招标办汇报,复议是几方协调出来的意见。 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摄影:梁宙。 9月28日后,虽然中标结果已公布,但陕西恒久在复议中被废标的原因成迷。10月8日到9日,界面新闻记者陪同陕西恒久的工作人员走访了西安市招标办、招标单位以及代理公司,再一次遭到相互“踢皮球”。 当陕西恒久工作人员问及被废标的原因时,西安市招标办负责监管该项目的副科长范志怀称,该项目程序上该走的都已走完,程序上没有问题,符合法律法规,纸质版资料不在市招标办,包括专家的资料全部给了招标人。 西北工业大学招采中心主任张小卫反驳了这种说法,他表示复议结果应该问市招标办,市招标办有投标人被废标的理由和依据,而西工大现在什么资料都没有。 “第一次复议后,有人反映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没把商务标打开看,于是提起资深专家复议,大部分被废的标书都因钢材、电缆、防盗门和水电费等暂定价不符要求。”张小卫说。 而招标代理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工程师王勇表示,复议报告不能给投标人,建议回去对照招标文件、自己的标书和答疑文件的暂定价自查。 “我们投一个标竟然投成这样,现在要专家评审的结果,想知道我们公司为什么被废标,哪一项有问题,本来就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东西,我们却要不到。”陆朋军无奈地对界面新闻记者说。 多项招标程序涉嫌违规 知道自己在资深专家复议中被淘汰后,陕西恒久开始了自查,陆朋军多次表示,未发现陕西恒久的标书存在符合废标的条款。 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媛是陕西恒久的法律顾问。她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西安市招标办在西北工业大学南院15号楼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存在多项程序涉嫌违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原本评标结果第一名是陕西恒久,但是过了三天一直没有进行公示,招标人和招标办回应称有人投诉了,所以不能公示。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必须经过异议程序,而异议程序必须在公示期间提出,因此没有公示程序异议的提起程序违法,对必须经过异议程序的投诉的受理也违法。”万媛说。 关于对结果有异议和投诉两个程序,《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也规定,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万媛指出,提异议必须先进行公示这个程序,西安市招标办始终没有进入公示的程序,就接受了这个异议,违反了程序性的规定。而对评标结果的投诉(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事项),异议是前置程序,没有经过异议及对异议的答复,不能进行投诉程序。 此外,万媛认为,在评标结束后部分单位申请复核的事由也不成立。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