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结婚的目的蛮明确的,我和我先生说,我随便怎么样都要一个自己的小孩。”陈女士回忆她当时求子的迫切而又无奈的心情说,她的想法也得到了第二任丈夫的支持,为此,夫妻俩甚至将原本的买房首付款省下作为专款用作代孕。 陈女士称,她和丈夫无奈选择代孕的初衷就是想要能够顺顺利利地一次成功。当时代孕全过程做下来,夫妻俩的花费高达九十万元。 在整个代孕前后,陈女士都没有和代母见面。由于陈女士自身的特殊情况,代孕的精子是用她先生的,而卵子则是来自一名女大学生,随后代孕中介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将经过体外培养的胚胎放入代母子宫完成移植,代孕开始。 陈女士回忆,当各4斤多重的龙凤胎在出生几天后被抱到她跟前时,她第一眼的感受就是:“啊呀,我终于可以做妈妈了!” 三年后,陈女士的丈夫不幸重病身亡,孩子的祖父母以孩子并非陈女士亲生为由将她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陈女士败诉,孩子监护权归祖父母所有。陈女士不服判决,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6年6月17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改判,判决对祖父母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办案法官表示,无论对非法代孕行为如何否定与谴责,代孕所生子女当属无辜,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法律保护。不管是自然生育子女抑或是以代孕方式所生子女,均应给予一体同等保护。“他们采取了不恰当的方式,但孩子是无辜的。”陈女士的二审辩护人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谭芳对记者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