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晓溪这里,年纪最大的女患者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成功产下孩子已是46岁的高龄,从数据统计来看,当时该患者生下孩子的几率连3%都不到,并且此前已经失败两次,是第三次试孕。“我之前也跟她说,机会非常小,建议她不要再做了。”孙晓溪介绍,但是,女患者本人非常坚持,好在她第三次移植顺利最终成功生下了一个男孩。 “代孕问题比较敏感,现在上海各生殖中心都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孙晓溪说,作为临床医生,他也同情那些不孕不育的夫妇,很多不孕妇女不是不想自己生,而是因为子宫等问题自己没法生。 “我们中心门口常常有满地的小广告,开奖,市场需求非常旺盛。”孙晓溪对记者无奈地表示,在他看来,代孕在医学技术上挑战不大,最大的挑战是来自于法律和伦理。“不过,医生也只能是同情患者而已,有关规定禁止的,作为医生也是无计可施。”孙晓溪说。 “我有一个儿子,两岁半。”张艳(化名)告诉记者,张艳来自湖南省的一座县城,就在不久前,今年31岁的她又生下了一个八斤重的女婴,但是,这名女婴并没有张艳的基因,因为张艳是一位代孕妈妈。张艳坦言,自己离异又要扶养儿子,做代妈完全是出于经济压力的无奈选择,通过代孕获得的近20万元报酬除去买了一辆车,其他被她用作补贴家用。 在亲友面前“消失”的这一年时间里,张艳住在代孕机构提供的宿舍,三室一厅住了三个代妈和一个保姆,保姆住客厅,照顾代妈们的生活。代妈们生活上服从代孕机构的管理,不能上班,也不能回家,业余时间做微商赚点零花钱。 如今,张艳有了一份新的工作,她对自己产下的女婴的印象也渐渐淡忘,女婴是出院当天就被抱走的。“你放心,代妈肯定不会留下孩子,因为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她们也养不起。”某代孕中介对记者说。 代妈李芳(化名)是江西人,有一个三岁的女儿,来到上海打工后因丈夫外遇离婚独自扶养女儿,后来因工作的变故,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积蓄也快用完,李芳无奈之下选择一次可获得约20万报酬的代妈工作。但是,李芳最终尝到了做代孕的痛苦和煎熬,她连超市也不敢逛,怕遇到熟人。老家的父母想来上海看她,她也只好撒谎说自己经常出差避而不见。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目前各大城市的代孕价格不一,北京最贵,上海处于中游,代妈的报酬则相差不大。 法学学者:代孕摧残人性,应尽快出法律加以规范 “可能有人要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但如果你站在代母的立场考虑,代孕也是一种对人性的摧残。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长秋对澎湃新闻记者说,根据他的调查了解,类似张艳那样最终到手报酬有20万元的代母收益算不错了,“这样的中介老板已经很讲‘良心’了,很多情况是大部分钱都被中间环节拿走了。” 作为长期关注代孕现象和相关法律问题的学者,刘长秋表示,类似上海陈女士最终胜诉的全国首例代孕引发监护权纠纷案以后可能会有很多,因为根据他的研究和估算,目前国内通过代孕生育的孩子的数量不会低于一万名。 图为上海松江查处代孕点没收的部分设备。刘长秋介绍,世界发达国家对代孕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德法偏保守,完全禁止,英美偏开放,在美国的有些州,代孕合法甚至代孕协议可以有强制执行效力。 而中国法律对于代孕的规定则比较复杂。2015年12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这部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此前讨论稿中“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内容。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介绍修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这次审议过程当中,一些委员认为这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时间紧,代孕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论证。即便写入这部法律,一些委员也认为难以彻底禁止这种现象,一些人还可能会到允许代孕的国家去代孕。同时,也有一些委员认为,关于禁止代孕等这样的法律法规非常必要,但是不是一定要在这部法律中予以列入,“大家有不同的意见”。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