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面使用非在册人员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退休返聘人员、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的用工等,清退后由本单位富余人员补充相应岗位。 2.通过技术改造,减少井下用人,利用富余人员组建井下开掘、安装等专业化队伍,逐步替代井下使用的非在册人员。 (五)新项目安置富余职工 新项目、新单位所需人员,由集团内部富余人员选聘补充,严格控制集团人员净增加。 (六)对外输出人员,承揽业务项目 1.积极走出去对外进行劳务承包或托管,包括托管煤矿、选煤厂、电厂等项目;承揽生产运行、安装、维护、检修、后勤服务等业务。 各单位派出人员创收增加本单位工资收入,经集团公司审核后,劳资处调整增加工资指标。 2.鼓励职工个人出去自主创业,激励政策执行《关于鼓励职工自主创业的若干规定》。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