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纳斯-李是一名英国计算机科学家,万维网 (World Wide Web) 技术的发明者,世界上第一个网页的搭建者和第一个网页浏览器的开发者。1990 年 12 月 25 日,他成功利用网际网络实现了 HTTP 客户端与服务器的第一次通讯。直到今天,你仍然能在欧洲原子能组织的网站上,找到当年伯纳斯-李解释万维网为何物,教用户怎样使用浏览器和搭建服务器的网页。 1994 年,伯纳斯-李联合了网景 (Netscape)、Adobe、苹果、甲骨文、AOL 等多家当时知名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和技术组织,在美国创立了万维网联盟 (W3C)。伯纳斯-李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让万维网技术完全免费开放给所有人,自己不申请专利权,更不征收专利费。24 年后,美国计算机协会将 2016 年度图灵奖颁给了伯纳斯-李,以感谢他对人类做出的突出贡献。
如果按照当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思维,你恐怕会觉得伯纳斯-李太傻了,简直亲手断送了亿万富翁之路啊! 然而,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决定,或许现在的世界会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样子……人们经常说,接入互联网 (internet access) 是新时代的基本人权,就像呼吸一样——你能想象每呼吸一口都要给别人交钱的感受吗? 2013 年 伯纳斯-李来中国时,曾经对他所认为的开放互联网做出解释。 1. 开放的万维网:也即所有的网络应该都是彼此独立的,没有中心控制点,这种去中心化的逻辑才可以让网络大规模扩展延伸,某一个网络的中断不会影响其他网络;所有的网络设备都应该支持相同的、开放的协议。 2. 开放的数据:人们应获得查看原始数据的权利,开放原始数据能带来更大的经济价值,提高社会运行效率。 3. 开放平台:平台不应该是封闭的,人们应该能自由地在不同的数字平台和电子设备上进行创造、迁移知识;开源(开放源代码)是一种非常好的做法,更多、更强大的开源软件有助于互联网的发展。 4. 开放访问权:人们应该能够免费查看对社会公众有重要价值的信息,比如科学家的研究结果,或者政府的文件。 5. 网络中立原则:网络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不应该带有任何条件,不应该对不同用户或不同的服务区别对待(举个例子,美国运营商 T-Mobile 跟某几家视频网站合作,当用户用手机观看这些网站的视频时不计算流量,会导致视频网站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和公司不应该在未征得同意的前提下监视用户活动。 米奇·卡普尔 在 80 年代的硅谷,米切尔·大卫·卡普尔 (Mitchell David Kapor) 和比尔·盖茨 (Bill Gates) 被并称为美国软件业的双子星。
爱好摇滚乐,曾吸食毒品,后来热衷于冥想,天生具备一种拒绝跟随主流的精神——这样的卡普尔在当时的硅谷备受推崇(史蒂夫·乔布斯创立苹果前也这样,试问硅谷谁不喜欢乔布斯?)。 1981 年,卡普尔参与创立了著名的莲花公司,两年后推出了杀手级软件表格制作工具 Lotus 1-2-3。莲花上市后一度成为美国市值第一的软件公司,微软用了四年时间才追上这个后来者。然而莲花的成功没有让卡普尔感到成为一名科技商业领袖的快感,他在 1986 年离开了莲花,跑去麻省理工学院当教授了。后来他又回来创业,不算成功,兼做投资,就这样一路走过来了。 听起来似乎不那么有趣——其实在卡普尔所有的经历中,最广为人知的应该是参与创立“电子前线基金会”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EFF)。 上世纪末,那时的计算机“黑客”都很坚持自己的理念,对那些含有著作权的付费软件进行反编译以获得源代码,然后共享出来。在现在看来这没什么大不了,更何况很多公司都会干脆开放源代码,然而在 30 年前美国执法机构处置经验极少,会将这种行为认定为侵犯财产,导致重判这些黑客。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