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俊慧 就华为与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 (以下简称“UPI公司”)之间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这份由英格兰-威尔士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份量确实不轻。 英格兰-威尔士高等法院专利法庭的判决认定,1)UPI公司自2014年4月至2016年8月,四次提出的专利许可方案,华为自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三次提交的专利许可方案,均不符合“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原则;2)华为侵犯了UPI公司两项专利权,3)针对此侵权行为是否实施禁令,将结合UPI公司按照判决提交的专利许可方案予以综合考量。4)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原则,UPI公司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根据市场不同应有所不同。 至此,这场始于2014年3月的专利纠纷,历经3年之后终于有了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起诉之初,与华为一同被诉的还有谷歌和三星,那么,缘何最终只有华为坚持到了法院的最后判决? UPI公司前身是移动软件公司Openwave系统,2012年5月它停止当时的产品和业务,转型成了授权和专利保护公司。2013年1月,该公司从爱立信收购了2000多项专利,其中包括753件有关于2G、3G和LTE技术的美国专利。 在案信息显示,截至目前,UPI公司共计持有246件通信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其中,2G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为23件,3G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为69件,4G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为154件。 2014年3月,UPI公司在英国将华为、谷歌、三星等诉至专利法院,诉称三者侵犯了其持有的6件专利,其中5件涉及2G、3G和4G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 随后,该案所涉6件专利,分成5组进行了相应的技术测试,与此同时,三星和华为还针对UPI公司提出了滥用知识产权的反诉。 不过,后续案件的走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其中,在2015年夏天,UPI公司与谷歌达成和解,随后,在2016年夏天,UPI公司又与三星达成和解。 至此,这场始于谷歌、三星和华为共同被诉的“三人之战”,伴随谷歌和三星与UPI公司的相继和解,最后,变成了华为的“一人之战”。 竹篮打水:UPI公司出售专利想法被拒,转而起诉华为 案件信息显示,围绕专利许可合作,早在2010年10月,UPI公司就开始与三星接触,商谈有关专利许可合作。 而与华为最早的接触则发生在2013年6月,当时的契机是,UPI公司从爱立信处接手了很多专利,包括大量的标准必要专利,UPI公司觉得华为可能是一个潜在的“买家”,不过,华为针对UPI公司抛来的“橄榄枝”予以回绝。 当时还有一个背景是,华为与爱立信2009年达成的专利许可协议,在2012年底到期了。对华为来说,对于这部分被UPI公司接手的标准必要专利,华为如果不愿意购买,就需要重新与UPI公司达成专利许可合作。 由此可见,虽然谷歌、三星和华为同时被UPI公司起诉,但是,华为与谷歌、三星的心态是完全不一样的。 谷歌、三星与UPI公司从一开始就是专利许可合作,而华为则因拒绝了与UPI公司专利转让的交易,可能对UPI公司后续的谈判以及起诉,都心存疑虑。 因此,虽然后续华为与UPI公司就专利许可合作进行了长时间的协商,atv直播,但是,一直到该案判决出台前,双方依旧未能达成一致。 诉争焦点:专利许可费率及许可区域成为华为坚持诉讼的关键 诚如前述,UPI公司共计持有246件涉及2G、3G和4G的标准必要专利,所涉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美国、英国等在内的共计42个国家或地区。 围绕UPI公司的起诉,华为最初希望双方的专利许可区域限于英国,许可专利仅限于涉案专利。而UPI公司则希望就其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的与华为达成全球许可合作协议。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