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在此思路上,阿里平台于去年7月发起了全球首个“电商+权利人共建体系”,平台根据权利人提供的品牌、产品型号、假货特征等结合大数据模式进行全网搜索,随时向权利人提供需要进行专业判断的疑似侵权链接,权利人做出判断后通过诚信投诉账号对侵权链接发起一键投诉,阿里依照平台规则作出决策。权利人打假模式推出,也获得全球不少权利人的认可。联盟旨在建立平台和权利人之间沟通、信任的桥梁。 权利人打假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方式。 权利人和平台之间可以通过“通知删除”的机制来共同完成知产打假,当疑似恶意维权发生时,权利人有权通知电商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电商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承担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世上安有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通知删除”也存在自身的不足。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董毅智说,在实践中侵权、恶意侵权并存,如果过分信任投诉人,因为投诉人的一纸通知直接将店铺商品下架,则可能让卖家失去抗辩和举证的机会,误伤商家的正常经营权,而如果确系侵权,则又可能因为侵害后果加大而要承担连带责任。 “通知删除”机制的漏洞被“知产流氓”所利用,其专门在特定的节假日,如双十一、圣诞节、春节期间发送恶意侵权通知,从而借此牟利。 从平台的维度上思量,“通知删除”机制又使平台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在联合权利人打假的维度上,平台必须对权利人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还要进行区隔。 在“知产流氓”的黑色产业链中不能排除有些权利人利用自己的“身份”优势与相关“知产流氓”公司沆瀣一气,勾结起来用不正当的手段PK同行竞争者,或者是被利用、被蒙蔽走上了“知产流氓”的贼船。 从权利人的角度出发,反知产流氓其既不能甘当吃瓜群众,也力求避免同流合污。 “庖丁解牛”之渐入佳境 管中窥豹,从首例“反知产流氓”案来看阿里平台打黑治假的状态。 谈到假货问题,很多人的第一反应便是归咎于平台,说起阿里打假,很多人都表示不以为意。即便众说纷纭,阿里打假之路似乎从未停止过。 马云不止一次说过,打假是在和人性的贪婪作斗争,这是一场持久战中。在这场斗争中,阿里并不只停留在嘴皮上,而是切切实实地落实到行动中,近来更是创造了多个第一。2016年底阿里状告傻推网非法炒信行为,向其索赔216万,成为电商史上首告刷单第一案;紧接着,阿里打假又开出一剂猛药,起诉一家曾出售假冒施华洛世奇手表的网店店主,索赔140万元,成为国内首例电商平台起诉售假店主案,还有就是,日前打击“知产流氓”第一案。 连续三击重磅,既体现阿里以雷霆之势不断推进治假之术,也可看出其打假已经渐入佳境。 淘宝网成立与2003年年,而阿里从2002年开始便启动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打假行动,特别是在上市前后,更是提上了日程,阿里平台治假历经了十几个春秋的轮回,正如阿里平台首席治理管郑俊芳所描述的:阿里“十年”磨一剑,目前在平台治理、大数据、技术等方面为打假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不少分析认为,对第三方平台而言,不管是在知识产权保护,还是与炒信行为、假冒伪劣抗衡的过程中,atv,都不可避免地处于尴尬的境地,因为平台没有执法权,“打假”很多时候显得束手无策。如今,阿里似乎渐渐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如庖丁解牛一般,从最初只能看见牛,到后来能看见牛的肌理筋骨,而看不到全牛了的状态。 庖丁解牛步骤连贯,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atv,奏刀騞然,莫不中音...... 阿里打假也有了自己的思路:对商家的审核是前提,资质凭证的出具,验证后发布;再次是形成大数据打假模式;第三,与相关的执法部门展开合作,特别是在国际化的新形势下,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阿里目前和美电影协会,英中贸易协会都相关合作。 在面上,阿里打假也从单点发力到连成一片,2015年被定为阿里大数据打假元年,2016年阿里成立打假国家队,同时组建诸如“权利人打假联盟”、“大数据打假联盟”联合打假。目前,阿里已经形成的“线上追踪”、“线下定位”、“权利人共建”、“24小时全年无休”的四维打假模式。 从“反知产流氓”第一案到阿里十几年的打黑治假,其已经渐入佳境。庖丁最高境界是游刃有余,阿里是否有,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