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显然已不能有效惩罚刷单行为,因此阿里巴巴寻求通过民事诉讼,在法律框架内穷尽一切手段“追杀”刷单组织者。 今天中午,阿里巴巴宣布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以“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的名义状告刷单平台“傻推网”,并索赔标的 216 万元人民币。该案件目前已获法院立案,阿里此举在国内同级别电商平台中尚属首例。 野火吹不尽,刷单猖獗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和无尽的刷手 阿里巴巴透露,从今年 4 月份至今,公司已经配合执法部门连续查处了“整点抢”、“牛刷刷”、“领啦网”、“蓝天碧水”、“蓝天网”等大型炒信平台,尽管取得了一些数量上的成绩,但阿里认为根据现行《网络管理交易办法》的规定,很多刷单团伙在被查处之后仅仅是付出了十余万罚款,这样的处罚并不能起到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 根据阿里官方数据,此次被告“傻推网”的业务覆盖所有电商平台,开业仅一年其 90 后创办人就获利 36 万元,其余刷手获利超过 180 万元。获利上百万却只要面临不到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样的违法行为可谓是性价比极高。 除了违法的金钱成本极低之外,刷单行为为何屡禁不止?根据爱范儿(微信号:ifanr)了解,原因可以归类为以下: 首先,刷单平台敢于在网络上公开宣传,参与其中的刷单成员也分散于全国各地,仅仅是通过 QQ 群、YY 等方式聚集在一起,即使查处了 1 个刷单平台,那些依靠刷单赚点“零花钱”的刷单个体户仍然能够通过刷单的关系圈找到新的刷单渠道,导致刷单平台并不愁找不到刷手,刷手也不担心一个平台被查处后找不到下家。 截止至发稿时,爱范儿(微信号:ifanr)通过 Google 搜索关键字“淘宝 刷单”,仅仅是首页就能找到多个公开的刷单平台,而在百度搜索相同关键字,同样可以在右侧推荐栏中找到大量的刷单渠道,甚至还能看见刷单平台投放的搜索引擎广告。刷单平台的公开性之高,假设忽略那些通过刷单平台会员费诈骗的网站,使得任何人都可以轻松地开始刷单。
(Google 关键词截图)
去年 4 月份,《楚天都市报》曾经刊登一则大学生揭开淘宝刷单内幕的报道,这名湖北某高校的大三学生在爆料中透露自己大半年来经手的刷单记录达 2000 多单,其中一个刷单群的注册人员就多达 2182 人。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电商平台与刷单团伙之间的“博弈”显然还无法处罚到大多数直接参与刷单的一线刷手。 其次,刷单行为的猖狂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电商平台存在着刷单的刚需。想要在淘宝和天猫上赚钱,光是一心一意卖好产品是不够的,只有不断投钱购买平台各式各样的推广资源、广告位,让自己的网店有更多机会呈现在消费者搜索结果内,才有更大的盈利空间。然而并不是所有卖家都有能力承担起官方推广和营销渠道的成本,求助于无孔不入的刷单平台就成为了灰色地带里的选择。曾经有卖家向北京日报报道透露,刷单带来的效益高于一些正规渠道的推广方式,他曾一次性投放直通车广告费超过千元,但直接带来的订单仅有 800 多元;而通过刷单公司,每单的费用仅 8 元左右。 一线刷手如野草般存在,客户需求屡禁不止,这些因素使得刷单渠道的建立并不是一个大难题,而从刷单业务中衍生的诈骗、违法信息销售等犯罪行为带来的巨大利益则进一步诱惑了更多的人铤而走险进入刷单行业,刷单恶行之所以屡禁不止也就不难理解了。今年 3·15 晚会曝光刷单行为之后,甚至有的刷单平台向刷手宣称: 哈哈,3·15 晚会是给刷单做了广告。
(图片来自:法制晚报) 阿里 VS 刷单之战升级,重罚之外信用体制和法律也要跟上 我们希望借助法律的力量,让从事涉嫌违法行为的组织者倾家荡产。 相比过往联合工商局等政府部门开展立案调查,处以行政处罚,阿里巴巴此次针对“傻推网”的诉讼显然有着更加强硬的态度,欲求将刷单行为提升至危害市场秩序的法律高度。不过,想要彻底根治刷单以及背后的的灰色利益链条,还需要更加全方位的监管。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