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要解释的是,为什么这个儿童学习者在为并列和比较省略组织表达时,不会将沉默的谓词以同样的方式用在两个例子中。这个两个例子都可以被解释为等同于在(1)和(3)的所有句子中的主句谓语。然而,如果省略的谓词是在一个关系从句里面,它就可以被解释为等同于并列省略而不是比较省略中的主句谓语。这可能会得出一个类比,但是事实上不可以。英语学习者不会遇上像(4a)或(4b)那样的句子,但是有时我们都会意识到英语中可能会有像(4a)那样的句子吗,它会是什么样子的? 这种乔姆斯基式的答案只能提供部分解答。它表示像 (1b) 中那样的比较结构(comparative constructions)有一个与问题共同的结构特征。要了解这能够使 (4b) 不可能的原因,让我们先考虑一下被构建出来的问题。类似 (5) 这样的成分问题(constituent questions)可以将句子起始处的一个短语和该句子中后面的一个动词联系起来: (5) What did Ellen take? 这里的动词 take 是及物动词,它需要一个直接宾语,这使得 (6a) 是一个可能的句子而 (6b) 并不是: (6) a. Ellen took a picture b. * Ellen took 在 (5) 中,直接宾语是 what,其出现在句子开头,但其作用和 (6a) 中的 a picture 这个短语是一样的。 这种依赖(dependency)也可以跨多个从句进行延伸: (7) a. What do you think that Ellen took? b. What did you hear Tonia say that Ellen took? 但如果这个动词本身就在一个关系从句(relative clause)中,那么这种依赖就不能形成: (8) * What did you hear a rumor that Ellen took? 像 (7b) 和 (8) 这样的句子都不在典型的儿童语言学习者的经验范围内,但我们都能认识到 (7 a/b) 是可能的句子而 (8) 并不是。 如果我们通过检查许多依赖和许多语言来在英语中的这些观察上进行构建,那么我们会发现人类语言中(至少)存在两种依赖(dependency)。一类可被构建成关系从句,另一类则不能。给定这两种分类,我们可能会提出这些依赖的类别内建于学习者的语言机能中。这个观点会改变语言学习问题的本质。学习者的工作并不是去发现被学习的语言的每一种属性,而是(在这个领域内)去发现该语言中的依赖是属于哪种类别。对其中依赖进行了分类之后,学习者就会知道它们之中哪些特定的元素可以被用在关系从句中(如:并列省略(coordinate ellipsis)),或不能这么用(如:比较省略(comparative ellipsis)和成分问题)。该学习者并不需要搞清楚每一种依赖能否出现在关系从句中,他只需要明白一种依赖属于哪一类。根据这个类别,与相关性(relativization)的交互作用便遵循一开始定义这些类别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原则。 I&T 宣称:这都是错的,而且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他们给出的证据只牵扯到语言特征中最简单最容易观察的部分,比如一个动词是否需要一个直接宾语,这些对于构建一种学习理论来说太过简单了,因为它们在学习者的经验中是非常丰富的。乔姆斯基的观点允许观察(observation)、进行类比(analogy making)和分布式分析(distributional analysis)的概念,以解释它们被学习到的方式,就像 I&T 所支持的基于使用的理论(usage-based theory)一样。 但当其涉及到高度抽象的和跨语言稳定的性质(如:依赖的分类)时,基于使用的理论就沉默得可疑。这种沉默是可以从这种理论的形状(shape of the theory)上预见到的。任何曾经精确和正式地学习过学习和归纳(learning and generalization)的人都知道,分布式分析、类比进行和归纳的理论开始于可观察特征的类别的陈述(statement)和可投射谓词(projectible predicates)的类别的陈述——这些谓词定义了归纳时所遵循的维度(dimensions)。因为基于使用的理论没有提供归纳的可能维度的规范,那么它就在设计上没有给学习者归纳的方式提供解释;而更重要的是,除了学习者无法使用的数据,其也没有给与数据一致的归纳提供解释。 最后,基于使用的理论学家告诉我们:语言知识和语言使用部分独立的方法原理是一个不连贯的(incoherent)思想,几乎不能解释语言的习得。因此,他们认为这种方法原理应当被拒绝。但是,他们既没有解释这种不连贯是如何产生的,也没有解释语言行为(linguistic behavior)是如何在没有这种区分的情况下取得成功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知道如何拼写 language,但是有时候我打字太快时我会把它写成 langauge——其中 a 和 u 的位置被写反了。关于我打字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两个因素进行解释:(1)我对于这个词的拼写的正确表示、(2)我的运动规划和行动系统导致了这一情况,使得序列 g-u-a 的输入需要交替使用我的左右手,而尽可能快速打字的压力使得正确交替的模式变得更加困难,从而导致有时候我用左手打出 g-a 序列时,我的右手还没有来得及按下 u。这是否意味着我并不知道正确的拼写,还是说我在表示这个语言的拼写时,80% 是这个方式,20% 是另一种方式?甚至 I&T 也不会这么想。那么为什么我的语言能力会有所不同呢?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