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横跨琼粤赣豫四省特大制贩毒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28日至29日在屯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方指控,2015年7月,广东省惠州籍男子谢某锋指挥、策划、纠集田某健、谢某平等11人,在江西一山沟里开设制毒工厂,共同出资到河南购买制毒原料,聘请制毒师傅,进行制贩毒品活动。涉案毒品及制毒原料超4.7吨,分销至广东惠州、海南海口等地。谢某锋、田某健、谢某平、巫某飞、马某椅、肖某6人系主犯。 在为期两天的庭审中,《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面对庄严的审判,被告人有的惭愧地低下了头,有的还进行着苍白的辩驳。他们作案时年纪最大的35岁,最小的24岁,谁料想他们竟是老练的“大毒枭”。旁听席上的亲人个个表情凝重,不时听到隐隐的抽泣声。 11人组成制毒“梦之队” “2015年7月初,我和田某健、谢某平在广东惠州淡水镇一起密谋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3月28日,被告人谢某锋在法庭上供称。田某健说通过朋友可以买到制毒原料,谢某平说可以在江西找到制毒场所和制毒人员,他们便商议共同出资,一起做起了“发财梦”。 随后,谢某锋开始组建自己的制贩毒团队,先指使、安排谢某平请卢某斌帮忙,并承诺给酬金5万元。卢某斌介绍江西籍肖某与谢某平认识,后肖某通过叶某庆及叶某平(另案处理)兄弟俩帮其在江西省遂川县大汾镇文溪村的山沟内寻找到一处旧屋作为制毒场所。 据检方指控,2015年7月6日,田某健出资130万元、谢某锋出资99万元,巫某飞、马某椅各出资10万元,共计现金249万元作为购买制毒原料羟亚胺(俗称“料头”)资金。 当天18时,谢某锋安排谢某平、肖某、李某与田某健、潘某雄及另一名男子(情况不详),6人分别驾车前往河南新乡购买“料头”。 “2015年7月7日,我们买到‘料头’后,即用车运载返回。”被告人谢某平称。同年7月8日6时,在返回途中谢某平等人将“料头”集中放在奔驰车上,同时谢某平支付李某酬金8000元。 之后,李某便和田某健等人一起驾驶凯美瑞车先行返回广东,谢某平按照谢某锋的电话指挥驾驶皇冠车、肖某则驾驶奔驰车一起将“料头”运至江西省遂川县城。 聘“夺命毒师”深山制毒 “2015年7月8日8时,我和肖某到达江西遂川县城和叶某平会合。谢某锋当晚电话指挥我和肖某接应拉载盐酸、氨水等制毒原料的厢式货车。”在庭审中,据谢某平称。 当晚,谢某锋则与弟弟谢文某、“兵哥”(情况不详)驾驶丰田花冠车及何某元、何某光、陈某鹏三名制毒师傅(另案处理)驾驶白色金杯面包车运载制毒工具到达遂川县城。 就在当天21时,谢某锋安排谢某平、谢文某和何某元、何某光、陈某鹏以及肖某等人分别驾车将羟亚胺、氨水、盐酸等制毒原料和工具运至遂川县大汾镇山上的制毒点,准备连夜制造“K粉”。 谢某平供称,因雨天路滑,车辆无法开到山上的制毒点卸货,经在大汾镇接应的叶某平提议,谢某锋电话指挥他驾驶奔驰车拉载羟亚胺返回遂川县城,谢文某、肖某等人则将制毒原料和制毒工具拉运到大汾镇文溪村叶某平大伯家中,当晚制毒师傅何某元等3人因故返回广东。 2015年7月9日,因山路仍旧湿滑,肖某、叶某平便雇请当地农民将部分制毒原料和工具从叶某平的大伯家搬运至制毒点附近的半山腰藏放,当天肖某与叶某庆电话联系,让叶某庆从广东揭阳回大汾镇帮忙搬运制毒原料。当晚,谢某锋又电话联系巫某飞、马某椅从广东惠东携带冰毒到遂川供其吸食。 2015年7月10日5时,巫某飞驾车和马某椅到达遂川县城,谢某锋安排他们留在遂川帮忙。巫某飞在得知先前找来的制毒师傅因为各种原因离开后,主动提出并电话联系制毒师傅。 当天早上,叶某庆到达遂川县城,谢某锋要求谢某平、肖某等人必须于当日将所有制毒原料和工具搬运至山上制毒点。随后肖某、叶某庆、叶某平等人负责继续搬运制毒原料和工具。当晚巫某飞、马某椅驾驶拉载矿泉水、干粮、水靴等物品的皇冠车前往制毒点,途中与谢某平驾驶拉载制毒原料羟亚胺的奔驰车会合后,由谢某平将“料头”及矿泉水、干粮等物品一起拉运上山,肖某、叶某庆、叶某平等人则在山上接应。 “2015年7月11日凌晨,巫某飞驾车到遂川县高速路口接应其联系的广东制毒师傅,后由我接往山上制毒点开工进行制毒活动。谢某锋则躲在遂川县城酒店,通过电话遥控指挥制毒过程。”谢某平在庭上供称。 琼粤赣三地警方联合布网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