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7日晚,绍兴市供销大厦案犯从3楼爬进大楼,潜到二楼黄金饰品柜附近时,被值班保安发现。案犯用手枪打伤保安,沿原路返回三楼,沿事先预留的绳索逃跑。现场遗留了一顶老头帽、一副自制消声器和一个自制手雷。 2004年大年夜,诸暨第一百货商店大年三十晚上,案犯爬入诸暨第一百货商店三楼,潜至二楼服饰商场附近时,被值班保安发现,他用刀、枪将保安打伤后,沿原路逃跑。现场遗留一根六角撬棍。 2007年11月,诸暨某珠宝店案犯在对珠宝店进行抢劫时,失手,随后逃离。但案犯此前曾多次踩点,其中一次被监控拍下。从图片上看,他上身穿一件黑色内衣,外面披了件黄色外套,下穿一条浅色牛仔裤,穿黑色运动鞋。 2010年9月7日,宁波警方发出通告,悬赏50万元缉拿此人。 他为何数年才出一次手,他是个怎样的人?在九年的潜心研究、苦苦追索中,尽管聂展云始终没有见过这个人,但是这个“他”已经越来越清晰地刻画在他脑海中,几乎触手可及。 出没窝点:可能在诸暨、余姚、慈溪 首先确认,这是一个独脚大盗。大盗年三十后半夜在诸暨作案,根据现场痕迹以及使用的作案工具,他可能住在诸暨、余姚、慈溪一带。 外貌特征:精干细瘦 根据目击者陈述、现场遗留的鞋子等,大盗年龄30—42岁,身高1.70左右,穿39—40码鞋子,体态中等偏瘦。他具备一定的攀爬能力,可以借助背包带、绳子和电线,做到“飞檐走壁”,在宁波案件中,他还能攀爬电梯井道。俗话说“精干细瘦、武林高手”,他就是这类人。 人生经历:可能当过兵、去过边境 大盗能够自己制造枪支的消声器、会使用军用背包带、背包绳,因此可能当过兵或服过预备役。 钱报记者提问:“是否可能是特种兵?”聂总队长笑了,“要比起特种兵,那他还差远了。”大盗使用的手枪是“杂牌兼容”型,子弹也是外国子弹,因此推断他的枪可能是来自中越或中缅边境。他使用的刀是用大型食肉动物的骨头做的刀柄,也可能来自于少数民族自制。 职业特征:可能跟黄金珠宝行业有关 三起案件均直指大商场的黄金珠宝专柜,并且在宁波案件中得手价值160万元的白黄金饰品,大盗可能与该行业有秘密联系,并且有销赃渠道。 根据大盗还有意使用护膝加工成鞋套、运用长跳绳等,他可能从事或者曾经从事文体工作。 大盗在自制手雷中使用了桑皮纸,atv,这是一种书法绘画爱好者使用的专门纸。可能来自他的亲友或者本人。 动手能力:精通金工 大盗每次作案都要准备全套作案工具,事后全部抛弃在现场。对他来说,逃跑是第一的。 用小孩的线裤剪洞、用罗宋帽(老头帽)这种随处可见的日常生活用品来当作蒙面头套,用2只护膝缝成鞋套,都说明他的动手能力强。 最特殊的是他每次专门打制的撬棒,无论来自于大盗本人的设计或者自行加工,都说明他精通金工知识,并且有地方、有能力打造专门的犯罪工具。 性格特征:谋划周全冷酷果敢 三到六年做一次案子,他非常耐心和冷静,是预谋型犯罪。 每次作案,atv直播,他都快速进退,说明他对现场多次踩点,非常熟悉。进入现场后,他都先布置好逃跑的准备,比如在绍兴案件中,他进入现场第一件事情是在3楼文体部的一个凳脚上绑好了绳子,把凳子放在靠窗的墙边,然后才去寻找作案目标。 在宁波案件中,他先制服保安,作案完毕,才杀人逃走;在后两起案件中,因为遇到保安,他根本就不再寻找珠宝,立即丢弃大量作案工具,直接快速撤离现场,体现了行动之谨慎果断。在绍兴案件中,他携带了5个自制手雷,以及假的遥控器,说明他考虑到了:万一被警方抓获,他就会挟制人质、企图制造群众伤亡时以趁乱逃跑。 作案特征:专爬后窗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