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们自发组建了业主群,我是群主,也是组建业委会筹备小组的热心业主之一。所以就成了某些人蓄意攻击打击的首要目标!”范先生称,业主们对如今提供服务的郑州市福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满,成立业委会就是为了对物业服务加强监管,甚至撤换物管。任何破坏手段都不能阻止业委会的成立! 走访|百余业主表示不满物业服务 记者从范先生家出来,上百名闻讯赶来的业主便聚集在小区的空地上,向记者叙述大家对物管服务的不满,j2直播,并称,25日上午,几名业主代表到该小区福祥物业办公室与物管人员交涉,一名刘姓女业主与物业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随后女业主被送医,如今仍在住院治疗。业主们告诉记者,小区于2009年底交房,至今未成立业委会。“不是不愿成立,之前伸头反映问题的业主遭到了报复!”业主们称,2010年冬天,一位女业主曾收到一封恐吓信,9天后,该女业主在小区楼下被几名男子殴打,送医后缝21针。“被打的就是小区业主代表之一。” 记者在小区走访时看到,西南侧地下车库出口处及下坡通道已被改变用途,成为一处仓储之地,堆满了成箱的啤酒和饮料。业主范女士称,因此处私设的仓库影响了消防通道的通行,自家价值60多万元的路虎车在地下车库自燃时,消防车不能及时扑救,导致眼睁睁看着爱车被烧成框架。而多位小区业主称,今年1月,6号楼1单元10层一居民家失火,消防车同样受阻,未能及时施救,10层以上多户居民家的窗户和外墙被熏黑的痕迹至今可见,失火居民家中则被烧毁。 此外,业主们还集中反映:电梯刷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小区物业财务信息未公示;小区楼体外墙不断掉落瓷片;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满地,小广告横行,物管不作为…… 物业|恐吓信一事警方已介入不便多说 随后,记者来到福祥物业2楼办公室采访,对于业主代表指责“诸多破坏事件背后的黑手就是物业公司”一事,一名自称是福祥物业副经理的贾先生回应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相信会很快查明真相。对于刘姓女业主与物管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一事,贾经理也称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自己不便多说。 另外,记者手中拿有业主代表提供的一份盖有福祥物业公司公章,向中南社区上报的“物业目前管理所遇问题的工作汇报”文件复印件,落款为3月24日。文件中称2012年9月、2014年10月,福祥物业因连年亏损,均表达了撤出小区的意愿,但均被婉拒。“物管要撤出,是谁挽留了物管?是社区、业主,还是区房管局?”记者问,贾经理对此并未正面回答,只称“物管若撤出,小区将陷入无序,所以没撤”。而在这份汇报文件中,物管将范先生定位为“为首的别有用心,不听劝告,干涉物业正常工作之人”。 记者也见到了占用车库通道作为私人仓库的业主王先生,王先生称因前些年与福祥物业的一位经理签下合同,自己垫资9万余元为小区建设了两处充电车棚。工程完工后,与自己签合同的物业经理离职,要不来工程款,便占用车库通道作为仓库,来冲抵自己的经济损失。 27日下午,记者与福泽门辖区中南社区居委会的王书记取得了联系,王书记称:“矛盾前期,社区便已介入调解,如今业主与物业关系不洽,已发展到超出社区调解范围了。” 律师|恐吓者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律师在受访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被恐吓的业主范先生可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查处恐吓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接报后,应依法展开调查。” 至于业主王先生与物业公司间的债务纠纷,导致王先生占用车库通道作为仓库,来冲抵自己的经济损失一事,闫斌指出,物业公司无权代表全体业主私做主张,王先生虽为债权人,在维权和主张自己权益的同时,也不能损害无辜第三方的利益。“小区公共区域使用要经广大业主同意,搞建设或是改变建筑用途,还要经规划部门同意。” 派出所|恐吓信一事已立案,正侦办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