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春平)新京报记者今日从代理律师宋一欣处获悉,投资者袁女士、张先生分别诉万科撤销董事会决议纠纷两案,于今日收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该一审判决中,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股东的诉讼请求。 投资者提请诉讼的理由是代表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独董张利平,以其本人任职的美国黑石集团正在与万科公司洽售在中国的一个大型商业物业项目,存在关联关系为由回避表决,导致董事会决议结果的有效性,及相关程序适用是否恰当,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的巨大争议。 2016年6月17日,万科召开董事会审议购买深圳地铁集团资产的重组预案,独立董事张利平因关联利益冲突,回避投票,剩余10名董事7名赞成,3名反对,万科称重组方案2/3以上董事同意获得通过。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判决书显示,关于张利平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问题,法院认为,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关于张利平申请回避表决的事实理由是否存在的问题,法院认为,只是商业判断,只需公司管理人员决定,无需司法审查;关于张利平提出回避表决后是否需要通过正式程序来审查并认定其可以回避表决的问题,atv,法院认为,应当由公司自行决定。 关于表决程序中涉案董事会会议的计票方式是否合法问题,法院认为,依照公司章程,直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可以不将关联董事计入法定表决人数中,而且,有关董事会决议所涉及的交易内容已经终止,原告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已无实际的诉争意义。 对此判决及理由,原告及代理人表示不能认同,正考虑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