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9日赴南康区十八塘乡政府采访,据卓宇生前的同事介绍,atv,卓宇1970年10月生于南康区横寨乡黄田村,1994年8月以来先后在镜坝 镇、朱坊乡工作,2011年至2016年6月在十八塘乡任党委委员、副乡长,2016年7月起任该乡人大主席。同事介绍,卓宇扎根基层乡镇工作23年,是 一名平凡的“老乡镇”,但他对农村工作样样精通。卓宇的妻子今年47岁,下岗后,在当地一所私立学校做临时工;儿子今年19岁,高三年级在读学生,卓宇的 父亲、母亲年近80岁高龄,居住在横寨乡黄田村,因体弱多病,需常年服药。 犯罪嫌疑人明经国出生于1955年,现年62岁,育有二子。据该村村民朱某介绍,其平时脾气较暴躁,以前曾与其发生过纠纷,明经国曾扬言要砍她。而谈及当天发生的事件,部分村民则选择闭口不言,表示不了解其中原因。 图为明经国一家常住的房屋,记者了解到,该房屋于2013年5月报建3月19日下午,中国江西网记者在明经国的家中采访时,看到了一名80多岁高龄的老人,据了解,她是明经国的岳母。老人由于耳朵有些听不清,没有向记者介绍相关情况。记者注意到,老人脸上难掩悲伤和凝重,沉默不语……。 记者在当地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一份《赣州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中了解到,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速农村全面小康进程,当地政府从2016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对农村“空心房”进行全面整治。《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 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南康区十八塘乡干部向记者介绍,atv,当地认定“空心房”的标准主要有三点:一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一宅的原则;二是该房屋是否长期闲 置;三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该名乡干部介绍,符合以上原则的村民“空心房”被拆除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村民所有,可以复耕也可种菜等其他用途,但不允许 在原基础上建房。 据当地警方介绍,由于此案还在审理中,届时将进一步公布案情。中国江西网记者将对此案进行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