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红星新闻,自己在这家医院工作了18年,金华市中医医院在遭遇这种情况时,一般规定主治医生、科室以及医院按20%、30%、50%的比例承担患者所欠医疗费。 护士长邵敏和主管医生商量,怎么劝罗的家人接她回去该医生表示,2017年1月,扣除患者所欠费用,自己只拿到3200元工资和29元奖金。他说:“我们每个月奖金高的时候有2000元,最低也有几百元。1月我的奖金只有29元,也就是说一月份我损失了1000多元。”不仅如此,据其透露,该医院还有一位医生,因此被扣为“负300元”。 对于这位医生提到的“病人欠费,医生掏钱”的情况,红星新闻联系院方进行询问,该医院一位管姓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医生怎么来承担费用,我们不知道。” 》红星新闻对话罗进菊《 她情绪崩溃,说“感谢他们吧” “我自打出生以来,就被贴上了‘不好’的标签。”躺在病床上的罗进菊情绪低落,她苦笑着对红星新闻说,“2月16日那天,我站在6楼上,一眼望下去,好高好高,我觉得害怕,于是用围巾把眼睛蒙住,就跳下去了。” 罗进菊告诉红星新闻,自己长期打零工维生,收入很不稳定,和老家的亲戚们也早已断了来往,在浙江的姐姐是世上唯一关心自己的人,但姐姐也很贫困,“姐姐接一些手工缝纫的工作,收入很低,还要养家,她也没钱帮我给医药费。” 在采访过程当中,罗进菊多次情绪奔溃大哭,对医院对自己的悉心照料,她说:“就这样吧,我能有任何资格来给他们提什么要求吗?”罗进菊告诉红星新闻,她认为如果自己能给钱,也许医院对她的照顾会更好。当记者再次询问罗进菊是否感谢医院这段时间对她的照料时,她思考了半天,说:“感谢他们吧。” 社会学家观点 此类事件不能让医生医院买单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樊平表示,罗进菊此类事件不能让医生或医院来承担医药费。“慈善当以自愿的原则,赔偿当以责任为原则。如果让医生或者医院来承担,说不通,这类事件应当起于恻隐,终于是非。” 在樊平看来,罗进菊主动自杀,“这次将其救回,万一下次她再自杀呢?又应由谁来承担呢?”樊平认为,如果她与她的家人真没钱支付药费,首先应当由当地民政相关部门来兜底支付,但同时向整个社会声明仅此一次,绝无下次;若当地民政部门无人负责,则应该由医生向法律寻求帮助,由法律说了算。 “不能让医院和医生长期为这种行为买单。”樊平认为,一旦形成这样的意识,会给社会公共服务造成巨大负担。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