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高速交警的情况通报发布之后,立即引起网友又一轮热议,多数网友认为对不避让急救车的私家车驾驶人处罚太轻,“200元一条命,太轻了!” 对此,认证为济南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民警孙健的新浪微博“@孙警官说事”发布微博,称“公安机关无法判断其影响救护车通行是否具有增加伤者死亡的因素,只能按照其既定事实处罚。所以,处罚结果是法律说了算。” @济南公安 官方微博也回应称—— 关于‘2·28’社会车辆未避让救护车情况,大家反映强烈,我们不为社会车辆驾驶人做任何辩护,大家对他以及其他任何不避让救护车救援的批评都是情理之中,但我们要杜绝人肉、不文明以及其他违法言行。 让我们冷静下来去思考: 1、社会车辆不让行伤者是不是导致其不幸死亡的主因?换句话说,就算让行,而且伤者以最快速度到达抢救点,伤者是否能够保全生命。这个,我们公安机关无权做出现实判断; 2、现有法律明确的,公安机关有责任、有权利去调查处罚,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我们要依据现有法律执行还是像个别网友认为的‘应以杀人罪论处’或者‘吊销驾照’之类的去执行? 虽然不能说是小车司机的行为最终导致了患者不治但是,顺畅的道路确是抢救生命的必要条件快一秒到达医院就会多一分生的机会 主动避让救护车辆,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共识,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 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90条,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去年(2016年)5月10日18时24分,下班高峰期,广州天河中队接到冼村路一小车冒烟的警情。消防车行至体育中心路段时,遇到交通堵塞。此时,听到警报声的司机们一起打开右转向灯,纷纷为消防车让道。这暖暖的一幕让现场的消防员非常感动,在朋友圈上记录下这感人的一幕。 时隔五天5月15日,又值下班高峰期,当时接到出警命令的广州解放北消防中队于17时58分行驶到东风西路往金沙洲方向,流花湖对出的高架上,车流早已排起长龙。 此时,消防笛声中,数辆小车打右转向灯为出警的消防车让行。而这次,消防员拿出手机,拍下了这暖心的一幕。 南都记者获悉,如果因给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规行为,不属于故意违章。这类违章发生后,车主可以当场靠边拨打事故报警电话122,将现场的情况报备下来。也可在事后,驾驶人提出行政复议,只要有现场监控摄像,或者能够提供当时消防车的车牌号和行驶路线,交管部门通过审核,证明情况属实,就可以撤销相关处罚。 生命有恙,人间有爱! 礼让救护车及特种车辆 为生命让道! 南都君综合 据@济南公安、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