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访谈
最近,坐了23年牢的四川人陈满再度重回公众视野。过去几个月,陈满在“维卡币”项目上投资了上百万元。“维卡币”曾被多地警方认定涉嫌传销和诈骗,陈满疑似被骗。而之前,同样是蒙冤入狱而获国家补偿的赵作海,也陷入传销骗局,被骗去了巨额赔偿金。 蒙冤入狱本已经足够不幸,出狱之后又遭遇诈骗,赵作海与陈满的人生,可谓一波三折、令人嗟叹。与此同时,作为刑满释放人员,他们难以融入社会的现实也颇具有共性。对此,新京报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刑法室主任刘仁文,探讨如何更好地帮扶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开启其未来人生。 陈满脱离社会太久 新京报:赵作海、陈满在重新走入社会之后,都被骗了,这说明,他们重新走进社会并不成功。除了骗子太高明之外,你觉得最大的问题出在哪儿? 刘仁文:现在的网络诈骗形式真是多种多样、五花八门,连大学教授都有人被骗,不用说这些脱离社会一二十年的人了。在监狱里待久了,出来之后都会有个适应问题。我们每次出国回来倒个时差都感到痛苦万分,从监狱出来,如何适应更是一个大问题。这种“适应”不仅指生理上的,更是精神上的。所以如何适应这个社会,无论对他们来说,还是对他们的家人来说,atv,都需要一个过程。 新京报:美国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有一个人在监狱里待了几十年,结果出了监狱后很不习惯,最后就自杀了。陈满这个事儿出来后,有警察在接受采访时也说,有人出狱后给警察打电话,表示自己很想再回到监狱,在社会上完全没法适应。 刘仁文:德国科学家研究过,如果一个人在监狱待的时间太久,再坚强的人精神上也毁了。如果待到20年以上的话,他基本就没有回归社会的能力了。鉴于目前过度封闭的条件,对他们回归社会,无疑会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造成障碍,这是特别要予以高度重视的。 新京报:管理封闭、缺乏技能培训,是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障碍吗? 刘仁文:最根本的一点,我觉得在监狱管理方面要不忘初心。初心是什么?改造第一、劳动第二。 我们现在的监狱,主要的作用是惩罚,满足了被害人及其家属对公平正义的渴求,符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报应观。这其实也给犯罪树起了一个标杆,就是犯罪就要受到惩罚,如果你不想失去自由,那就不要去犯罪。可是,如果把一个人长期隔离开,会让他社会生存的能力、与社会交往的能力大大减弱,甚至丧失。我们绝大部分罪犯都要回归社会,这一点千万不能忘记。 德国监狱注重培养技能 新京报:国外监狱在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方面有什么值得借鉴的地方? 刘仁文:国外的监狱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是德国。德国的监狱不叫监狱,而叫矫正机构。矫正的目的是回归社会,所以这就要求监狱要为犯人再次融入社会做准备。 在德国,监狱的劳动和学习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自愿。劳动可获得报酬,而且不同的劳动可获得不同的报酬。如木工,他们生产的家具卖出后,自己可获得一半的价钱,大约每月200欧元,相当于1500元人民币。 新京报:这些报酬都给他们个人吗? 刘仁文:是的。其实,即使不参加工作也不参加学习,一个月也可获得40欧元的零花钱,供他们打电话,在监狱超市里买咖啡和香烟。不过,参加劳动和学习且表现好的在假释等方面会给予优先考虑。 另外,获得劳动报酬的犯人,监狱会为他们开设一个账号,每月给他们保留一部分存在上面,等他们出狱时一起给他们,以便他们出狱后不致发生生活困难。这其实就是一种帮扶,以免他们重新进入社会之后,身无分文,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新京报:你刚才提到,犯人在监狱会进行学习,他们主要学习什么? 刘仁文:犯人的学习有很多种,监狱会对他们进行一些技能培训,鼓励他们考取一些技能资格证书。比方说,我在德国监狱里就看到有人在学木工刨花,他学会之后,出狱后就可以靠着木工手艺吃饭。 新京报:除了一定的技能培训,你认为德国监狱还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地方? 刘仁文:有一点很有意思,他们的监狱不是设立在郊区,而是在市中心,闹市区。这样一来,便于家属探望,让他们在服刑期间不至于产生亲情的阻断;另一方面,也便于社会组织的心理辅导、对他们进行一定的技能培训。同时,也便于外部监督员的监督。对于一些快出狱的犯人,会允许他们白天出去找工作,晚上再回来。这样,等到他们真正出狱的时候,就可以工作了。这点对于他们回归社会,也是非常有益的。 新京报:我们现在的监狱在出狱前提供一到三个月的培训,你觉得这个够吗? 刘仁文:我们现在的确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也要反思,我们的培训到底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新京报:有些社会组织会参与到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他们主要做些什么工作?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