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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atv:13岁女孩花光父母25万积蓄打赏网络男主播(2)

时间:2017-02-19 10:22来源:央视网 作者:手机看新闻 点击:
记者了解发现,网名为“杨光”的男主播与小卞是虚拟的“师徒关系”。然而这种师徒关系却不是空喊一句“师父”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送两架“飞机”

  记者了解发现,网名为“杨光”的男主播与小卞是虚拟的“师徒关系”。然而这种师徒关系却不是空喊一句“师父”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送两架“飞机”。一架“飞机”需要花费6666“K币”,也就是666.6元,那么这两架“飞机”就要花费1300多元。

  通过孙女士发给记者的聊天记录来看,“杨光”经常让小卞“补刀”自己的新歌,也就是要求小卞给自己发“K币”,甚至一次开口要两万。

  据统计,小卞在男主播“杨光”身上共花费人民币21万余元,同时也在他的QQ粉丝群中发了4万余元的红包,总共花费25万多元。

  家长报案巨款索要成难题

  据了解,孙女士和丈夫并没有给小卞每月定额的零花钱,而是小卞缺钱就会找家长要,但并未出现一些过分的要求。孙女士表示:“孩子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而且平时也比较听话懂事。我们虽然工作较忙,但可以说对孩子的关心从来都没有忽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让我们很震惊。”

  面对消失的25万元,孙女士夫妇也一筹莫展,最终决定报警。

  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分局泗泾派出所获悉,小卞及母亲确实于2017年2月3日前往该派出所报案。

  后经民警了解,报警人小卞在“全民K歌”直播平台是主动送礼物给男主播的,期间并未发生任何诈骗行为,所以公安机关并未受理此案。此外,泗泾派出所民警也表示,他们受理的案件中网络和电信诈骗比较多,但是在平台上打赏的方式并不多见。

  不构成诈骗,公安机关没有办法受理,25万元巨款到底能不能追回成了一个大难题。

  律师支招:可做无效认定

  今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洪涛。郑洪涛认为这类事件的确不构成刑事案件,而是一种自愿的民事行为,应通过民事途径进行解决。

  此外,郑洪涛还向记者解释,由于小卞未满16周岁,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为现在远超过自己的认知,可以通过法律做无效认定。从法律角度来讲,类似事件一旦发生,开奖,未成年人未经父母许可所进行的大额消费是可以追回的。

  小卞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是可以认定小卞这种打赏花钱的行为为“无效”,以此追回这笔“巨款”。不仅是小卞这种“打赏”的钱可以追回,郑洪涛律师称,任何未经所有权人认可进行的大额消费,所有权人完全可以不认可、不追认这种民事行为。

  郑洪涛同时还强调,对于未成年人的金钱管理,家长应尽到自己的监护职责。例如,大额钱财、银行卡密、微信支付密等,尽量不给孩子掌控的机会。

  偷偷花了爸妈血汗钱的熊孩子还真不少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未成年人偷偷用父母的钱打赏主播的行为还真不少见。

  2016年4月8日,福建省12岁的男孩小林(化名),为讨自己喜欢的主播开心,偷拿母亲手机充钱购买昂贵的虚拟物品送给主播,一个月花了近3万元。直播平台经过核实,确认小林的账号最近有相应购买记录,便将全款退还。

  无独有偶,2016年10月7日至11月27日,浙江丽水14岁的男孩小明(化名)打赏5名游戏主播为其代玩手机游戏,共计花费3万余元,直至刷到储蓄卡只剩下一毛五才停手。小明称,父母上班忙,根本没时间管他,所以他经常只能一个人玩,“只有游戏才能让我快乐。”

  专家建议:父母应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空间

  就大量出现在未成年人身上的这种行为,记者联系到了天津体育学院心理学教授戴群。

  戴群表示,孩子的行为属于追星行为,在网络大时代背景下出现这种行为有两个原因。首先是父母的原因,如果孩子缺少父母的陪伴,或者家庭氛围不好,孩子就会出现这种超出常理的行为。其次现在的孩子是网络时代的“原住民”,孩子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可以通过网络实现,网红有令人羡慕的外表或者才艺,通过打赏礼物能够得到网红的嘘寒问暖、直接地互动……这些都会给孩子带来获得感和满足感,而孩子可以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打赏那么多钱,父母必然疏于管理和关心。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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