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房山区疾控中心干部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6月,该中心性病与艾滋病防治科科长阚震、微生物检验科科长史文凤、预防控制中心科员石磊,在赴外省参加业务论坛后逾期未归,安排与会议无关游览等其它活动,并公款报销无关费用共2198元。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京海联总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公司5名班子成员超发薪酬共计23.22万元。总经理赵大虹、副经理万峰,以药费补助和职工大病困难补助等名义,分别违规领取工会补助6000元。2015年6月至11月,副经理冉建一病休期间,违规全额领取月度奖金共计2.76万元、报销出租车费1501元。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延庆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吉兴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5年11月,王吉兴为儿子举办婚礼,共计宴请52桌,收受安监局班子成员、下属及同事42人礼金,共计2.31万元。王吉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城区建国门街道办事处金宝街北社区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期间,该社区多次使用党组织活动经费、服务群众经费以及公益事业金,购买超市购物卡共计635张,价值7.21万元。其中,469张购物卡在表彰社区党员活动中直接发放,153张购物卡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全红自行保管使用,社区党委副书记耿卫华审批经费并直接购买部分购物卡。李全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耿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兴新华书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书店连续三年三次以奖金提成等名义,给职工发放旅游费,每人每次1000元,共发放12.4万元。党支部书记陈秀君、经理吕宝峰各领取旅游费3000元。陈秀君、吕宝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局以报销交通费、餐费等形式,套取项目经费发放月度和季度津补贴,共计116.47万元。局长黄显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局长职务。(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武清区徐官屯街教育办公室主任耿悦礼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2016年2月,耿悦礼违规占用面积为30平方米办公室,供其个人值班、休息使用。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耿悦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青区区委办公室行政科科长刘宝奎公款送礼等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刘宝奎用公款以个人名义,看望病人、赠送礼金,atv,共计花费1.15万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宝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副主任李志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5月,李志勇在为儿子举办婚宴期间,违规收受10名下属职工礼金,共计5800元,造成不良影响。李志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回所收礼金。(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河北省测绘资料档案馆司机杨国立公车私用,馆长田挚隐瞒事实问题。2016年11月20日上午,杨国立驾驶单位公车到商场逛街,馆长田挚在组织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时,故意编造虚假事实,隐瞒该问题。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唐山市路南区成人教育学校校长赵瑞成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5月28日,赵瑞成经向组织报备,为女儿举办婚宴20桌。之后,赵瑞成又分别于2016年6月4日、5日、11日、18日在多家酒店为其女补办婚宴共15桌,其中宴请学校17名工作人员,违规收取礼金3400元。赵瑞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隆化县住建局路灯管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所长徐庆春请示住建局副局长丁希立批准,用办公经费向该所全体职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8万余元。徐庆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atv,丁希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汾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张育庆等4人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16年10月15至18日,张育庆与副站长任本武、监督员徐宏伟及市住建局档案室副主任徐宏杰,接受某民营企业邀请,赴陕西咸阳考察并接受旅游安排。2016年11月,张育庆、任本武、徐宏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宏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鄂伦春旗诺敏镇海尔堤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郭永亮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4月25日,郭永亮建新房期间,委托他人通知20户村民参加午宴,共14桌,实际参加村民72户,收受礼金1.4万元。郭永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