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局检察官 步卫东:在本案中,当地派出所管理人员存在明显的渎职犯罪。据在1994年至1996年8月任当地辖区派出所所长的犯罪嫌疑人王超供述,当时接收过一个楚翔的保外就医服刑人员。按照规定三个月考察一次,但很少执行。当地村委于1995年元月出具了楚翔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在未进行调查核实、也未通知菏泽监狱的情况下就在该死亡证明上签署了“情况属实”的结论并盖了辖区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派出所的渎职行为,给了楚翔可乘之机。作为基层司法机关,派出所的工作非常重要。一旦基层的执法工作出现漏洞,就很有可能给之后的法律监督工作带来困难和阻碍。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局检察官 步卫东:在接受了楚翔的死亡材料后,当地派出所未按规定将他的死亡结果函告菏泽监狱。直到1996年8月菏泽监狱去辖区派出所考察时,王超通过询问楚翔的邻居、家属等人得出“经查楚翔不在”的结论,并没有调取楚翔的火化证、死亡医学证明等证据,导致菏泽监狱停止对楚翔的执行刑罚。王超的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声誉,依法构成玩忽职守罪。 而楚翔呢?当获得了公安机关承认的“死亡”证明后,他匆匆收拾行囊逃离了家乡。他觉得,这一切做得天衣无缝,人死事息,一旦远走高飞了,就没有谁能查得到。 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 水落石出 自认为重获自由的楚翔并没有过上想象中摆脱牢狱之灾的逍遥生活。想想看,一个在法律意义上“死亡”的人,一个诈死逃刑的犯人,没有身份信息,没有证明材料,只能隐姓埋名,做着最底层的工作、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逢年过节,别人都聚在一起吃团圆饭,而他却担心被人认出,atv,从来不敢回乡探亲。 而另一方面,由于时过境迁,有的当事人甚至已经不在人世,因此要把案件查个水落石出,检察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局检察官 步卫东:事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当时案件相关的证据已经很难查证了。当年出具楚翔的死亡证明的经办人和村支书已经去世了,再加上这个案子是涉及到公安人员的职务犯罪,其具有相关的反侦查能力,办案难度比较大。 菏泽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和成武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调查组,调取了楚翔在监狱原服刑案卷。 与此同时,检察官们日夜奔波,实地走访了楚翔居住的村子,在确定楚翔没有死亡后,菏泽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决定监督公安机关和监狱对楚翔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然而,狡猾的楚翔并没有主动归案。他以外出要债为由拒不回家,他的家人也对检察官的工作拒不配合。因为楚翔没有到案,监狱无法启动收监程序,而之前楚翔的身份户籍信息已经被确认死亡并注销,公安机关也无法开展网上追逃。 收监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局检察官 步卫东:针对出现的这一情况,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决定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做家属的工作,告诉他们主动投案是捷径;一方面,向省监狱管理局协调办理收监手续。 迫于强大压力,楚翔于2013年5月主动到成武县公安机关投案,同日下午,在菏泽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的现场监督下,监狱将楚翔予以收监。 至此,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 滴水不漏 楚翔归案后,村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逃亡多年的他回到监狱继续服刑,以诈死行为逃避刑事责任,等待楚翔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然而,检察官们的工作并没有结束。村委负责人徇私枉法、收受贿赂,派出所责任人失职渎职……这起案件的背后无疑还有着更多的问题。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局检察官 步卫东:处理楚翔案件的同时,我们从事件上发现线索,仔细查阅楚翔案的笔录、死亡证明,并对犯人进行询问,对当年的辖区派出所所长王某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出具“死亡证明”的村委会负责人员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楚翔的案子终结了,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不法之人将保外就医作为逃避刑罚的通行证,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呢?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