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银龙宾馆一名保安向成都商报记者否认了陈先生的说法,称其当时在宾馆监控室内,没看到男子倒地。辖区交警表示,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队民警依法及时出警处置,而对于保安有没有看见男子倒地,警方不便透露。 银龙宾馆赵经理告诉记者,宾馆门口的十字路口经常发生车祸,工作人员也多次救助车祸伤者或其他因醉酒、患病而倒在宾馆附近的路人。对于没有在宾馆消费的人,宾馆本身没有救助的义务。但是从人道主义出发,无论是保安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给予帮助。 赵经理说,事发当天馆宾客人较多,直播,大家都在忙手头的事,他也是在车祸发生后看到救护车才知道又出事了。对于陈先生反映的情况,他还没有掌握到。“我们将及时了解调查,如果保安确实看到了而没有施救,宾馆会进行批评教育,并展开相关培训。” 昨晚记者发稿时从银龙宾馆赵经理处获悉,当值保安确实看到了张廷右倒地,但一是担心扶人被赖上,二是担心扶的过程中对其造成二次伤害,故没有上前救扶。“宾馆规定保安值班时不能带手机,所以在陈先生打电话报警时,保安正准备到前台拨打120。”赵经理说,没想到车祸就发生了。 律师说法:第三人没有法定救扶义务 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此事经网络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很多网友表示,因为路人的顾虑没有将醉汉从车行道上拖开,并最终酿此惨剧令人遗憾。但更多则称面对突然倒地的人,根本不敢去扶。“要么可能被赖上,要么可能对倒地者造成二次伤害。”网友呼吁:今后遇到此类事情,即使不能上前救扶,至少可以打110或120报警,也可向前方车辆示意,提醒司机注意安全。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刚认为,无论是目击者还是宾馆保安,都没有扶助醉酒男子的法定义务,因此不应为男子的受伤承担法律责任,但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张勇律师同样认为:目击者和保安没有任何法定或拟定义务,因此不应该承担责任。成都商报记者 罗敏 图由目击者陈先生提供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