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陈锋 北京报道 革命老区广西百色凌云县精准扶贫的带动人、县政协委员、凌云县沁香茶叶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香公司)法人阳长界,因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70万元,被以诈骗罪、行贿罪拘留长达8个多月,导致企业面临倒闭,引发当地茶叶协会及茶叶种植户的恐慌。 11月底,凌云县数十户茶农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写出求助信,要求政府慎重处理阳长界案,帮助他们尽快拿回茶叶款。阳控制的公司定向从片区300多户茶叶种植户处购买茶叶进行加工、销售,目前拖欠茶农茶叶款130多万元。 阳长界的弟弟阳长灿表示,其兄因沁香公司正常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却意外被追究“诈骗罪”,毫无法律依据。他怀疑,其兄遭遇与当地政府官员内斗有关系。 包括当地茶叶协会负责人在内的多位人士在接受《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采访时表示,茶叶协会和部分茶商也积极在为阳长界奔走,并通过有关渠道呼吁公正处理阳长界案。 祸起70万元补贴资金 据了解,凌云沁香公司为当地排名前列的茶企,拥有2000余亩茶产业基地,并与基地所在村庄300多户茶叶种植户进行合作,这也是当地精准扶贫工作的内容。 2013年,沁香公司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要求,经凌云县商贸局批准,于2013年申报了160万元的“有机茶1400平方米的扩建项目”,经申报批准获实际专项中小企业补贴资金70万元。 不过,这项专款申报项目却在3年后惹出祸端。2016年3月,凌云县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对沁香公司法人阳长界刑事拘留。记者获得的起诉意见书称,阳以公司名义申报上述项目资金时,编制了虚假项目材料,在通过验收取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到个人账户,并未实际投入项目建设。为此,阳长界向帮助编制申报材料的冯某某(另案处理)支付了1万元费用。 据称,沁香公司在申报“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时,由于公司内部不懂编制相关的申报材料,于是请兼职会计冯某某(时任县经济局会计)代为填报相关项目申报材料。 幸运的是,该“行贿案”在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的干预下被纠正。记者注意到,这份起诉意见书写明,2016年4月7日阳长界被依法释放。不过,据了解,阳长界并未走出看守所,而是在被释放的同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拘留,后被批捕,至今仍被羁押。 阳长灿表示,涉嫌诈骗罪的指控毫无法律依据,相关办案机关涉嫌违规办案,“有办案人员亲口对我说是上面领导交办的”。 对于上述申请专项资金的细节,身为沁香公司副总经理的阳长灿表示,该项目千真万确存在,为扩建项目,并非新建,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他们希望借助专项资金,提升生产条件和企业规模。 2013年12月,由凌云县经贸局牵头,包括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5人,对公司申报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并获通过。2014年1月10日,该项目获批的70万元专项补贴资金到达了凌云沁香公司对公账户。 阳长灿承认,这笔资金确实转入了阳长界私人账户,但并非据为己有,而是支付了机器设备款、工程款和人工工资,部分用于偿还改扩建项目的借款。 “在我们这里,小的民企普通存在公司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像这种现象很常见。阳长界也不太懂财务管理,认为自己公司获得的资金,只要用在项目上,怎么支付都可以。”他说。 被再次以涉嫌“行贿罪”追诉 国内知名刑辩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表示,atv,阳长界将公司获得的70万元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擅自转入私人账户,确有瑕疵。不过,如果相关资金能证明用于项目开支,仅是违背了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很难构成犯罪。 张雁峰指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atv,沁香公司的相关扩建项目确实存在,且经过多个政府部门审查、验收,经严格的程序获得批准,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成立要件。 截至目前,检方尚未对阳长界涉嫌诈骗提起诉讼。不过,令人惊讶的是,在阳长界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长达8个月未被起诉之时,今年11月5日,凌云县检察院却再次追诉阳长界“行贿罪”,并移交法院审理。 “我们从相关渠道获知,有政府官员要求查办,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乌龙案。”阳长灿说,早在今年4月份,百色市检察院曾对凌云县检察院上报的“行贿案”进行过审查,认为阳长界罪行较轻,没有批捕的必要,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此番再次追究行贿罪,非常蹊跷。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