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娟娟介绍,她是广西人,2005年嫁到江苏泗洪县青阳镇。丈夫在青阳镇大楼乡帮邻居运货,自己没有出去工作,一直在家里照顾老人和孩子。十多年来,她只在坐车回广西老家的时候到过南京2次,平时与南京再无任何“关联”。但其信用卡的刷卡记录以及工作单位、住宿地址等,多数均发生在南京。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事件,只有初中文化的宁娟娟夫妇俩有些手足无措。11月16日一大早,宁娟娟夫妇赶到南京,经人建议后请了律师,然后向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执行庭反映情况。 21日,执行法官朱学礼告诉澎湃新闻,由于该案已经过了上诉期限,宁娟娟只能走申诉途径。 23日,宁娟娟的委托代理律师、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张佳妮律师表示,对于宁娟娟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的信用卡合同案,正在向南京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不止中国银行一家,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 宁娟娟夫妇跑遍另外5家银行的网点反映情况,希望能调取当时“宁娟娟”申领信用卡和贷款时的材料,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但除了中国银行和平安银行之外,其他银行都不肯给,说是内部机密。”宁娟娟不明白:“为什么我自己拿着身份证去调取‘本人’所填的申请书也不行呢?”她告诉记者,她在柜台能够问到的信息仅有:是否有欠费的信用卡?欠多少钱?至于其他的信息,比如当时申领人的照片、工作信息、联系方式等,她都没办法获取。 他们也试过直接在银行柜台前拨打110报警,但不知道具体是哪个派出所,不知道处警民警是谁,也没有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我们就填写了情况说明,留下了联系方式,然后到现在,派出所也没有给我们反馈。” 11月18日,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申经理帮宁娟娟调出了当时办卡人的影像材料,要他们来指认是否是宁娟娟本人。申经理告诉澎湃新闻,“对比照片的话,除了一个戴了黑框眼镜,一个没戴,说实话真有点分不清。”但宁娟娟夫妇表示,申领人并不是宁娟娟,他们也不认识此人。 申经理说,宁娟娟指认并非本人后,平安总部将会进行内部核查,“应该很快就能出来结果。” 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也表达了相同的情况。11月25日,广发银行广州总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他们虽调出了当时申领人的影像资料,但仅凭身份证照片很难辨认两人是否为同一人。 不过,澎湃新闻了解到,“宁娟娟”在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成功申领第一张信用卡的日期为2012年7月16日。据宁娟娟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显示,同年的8月13日,宁娟娟的孩子出生。临产前一个月,挺着大肚子的宁娟娟会坐车前往200多公里外的南京办一张信用卡?宁娟娟说,正常人恐怕都不会这么做。 广发银行已确认非宁娟娟本人 尽管有些难度,广发银行还是核查清楚了:当时信用卡的申领人并不是宁娟娟本人。 11月25日, 广发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通过对字迹、客服录音、还款交易账户的比对,他们已经核实申领信用卡的并不是宁娟娟本人。 11月25日,交通银行短信回复宁娟娟:“有关您信用卡相关事宜正在处理中,预计将在35天之后结案。”据这位人士介绍,截止到2016年11月24日,宁娟娟在广发银行的56350.12元欠款无需其本人承担,广发银行也将修改其信用记录。“11月18日我们接到宁娟娟的电话否办投诉,经过加急处理,目前已经核实清楚。现在正在搜集相关材料,走报案的流程。” 据宁娟娟提供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显示,2015年宁娟娟在玄武分局新街口派出所报案。截至发稿前,警方尚未向澎湃新闻回应相关的案件进展情况。 事实上, 据宁娟娟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除身份证号外,信用卡申领人“宁娟娟”的户籍地址、工作单位、婚姻状况、学历、联系方式等信息都与宁娟娟本人不符。 澎湃新闻拨打“宁娟娟”预留号码,显示为空号;登记住址的户主并非“宁娟娟”;工商注册信息网站中也并未查到报告上显示的工作单位“南京江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宁娟娟很疑惑,这么多信息不符,申请信用卡时,银行难道没有核实吗?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