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律师陈江涛告诉澎湃新闻,法医鉴定中心“自行撤销”鉴定结论没有法律依据;同时,司法局发布的《情况说明》不具备终止刑事程序法律效力。 陈江涛认为,第一次法医鉴定中心作出“轻微伤”鉴定,之后医院通过CT检查发现张春山胸部肋骨骨折,属于提供新的鉴定材料,法医鉴定中心应该作出补充鉴定的结论。因此,黄骅法医鉴定中心第二次关于“轻伤”的鉴定结论在法律上属于补充鉴定,应是合法有效的。 陈江涛表示,在补充鉴定的情况下,前后两次鉴定结论的鉴定人就应当是统一的,不能因鉴定人重复而认定补充鉴定的结论存在瑕疵;而如果是重新鉴定,atv,前后鉴定人就不能重复。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