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成都商报记者从锦江区书院街道办城管治安综合执法队了解到,他们已经知晓了情况,并以做出处理决定。执法队的一位负责人称,在设置招牌前,该商家未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属于擅自设置。招牌名称也和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不一致,“营业执照上,这家店登记的名称是‘锦江区紧到叫小吃店’。” 执法队负责人称,他们已经向该商家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20日前做出对招牌做出改正。同时,经过执法队劝导,商家也同意改换店内的张贴的菜品名称,“恢复到正常名称”。 今天下午6时许,记者看到该店面“叫了个鸡”的招牌已经拆除。市城管委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城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招牌设置的巡查监管,发现类似“叫了个鸡”这样擅自设置、内容违规的招牌,“发现一家查处一家”。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