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后,他变成了一个对偷窥本身感兴趣的人。他发现,人人都是偷窥狂。他开始怀疑,有一天FBI会来敲门说,“我们有证据认为,你这些年一直在用自己的观察平台偷窥他人,你是变态吗?” 在这领域耕耘数十年后,此公倒是心如明镜——“这时我会说,那你又是什么呢,Big Brother?过去许多年里,你还不是一直在偷窥我的生活?” 四 很遗憾,Foos这个变态说的是对的。人人都是偷窥狂。几百年间新闻业早已熟谙此道,在黄色小报上锻造得炉火纯青。如今新的媒介让这一切更为便捷,打开手机,就能让曾带来无数荣耀的羽球英雄跌落地狱。这感觉像极了巫术。 在偷窥的善与恶之间,很让人意外的是,Foos提了一条标准。他觉得,只有一类偷窥者是为人所不齿的,那就是借助新的科技手段,将观察对象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君子不以人废言,他说的颇有些道理。 从这个角度去反思,无论被通报的干部还是林丹事件,都有挑战底线的一面。通奸违反党纪,但是否有必要问得如此详尽,又是否有必要通报得如此详尽?党纪处分是他咎由自取,但在生动的性事细节中丢尽老脸,并非制度中规定的惩罚。 林丹呢?他被曝光、被斥责当然咎由自取,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也远低于普通人。但盛行于世的是这样的文章——“出轨长腿辣妹”,“激情画面独家曝光”,“整个画面充满了潮湿的荷尔蒙,之后就是要干大事了”……我或许保守了点,但这明显的挑逗性语言,号召窥探隐私的语气,难道真是公众想要的,有谁想把文章拿给孩子看吗? 作为共同体而存在的社会,需要以惩戒维护底线与框架,但不意味着应当有不受节制的鞭刑。抬起手来恨得牙痒,也要知晓这一鞭应如何挥舞。从来人言可畏,只靠不受节制的道德大刑,不能成就合理的世界。 五 看美剧时,但凡演员说出不文明用语,都会以声音“哔”盖住。我在想,今天我们至少需要两声。 哔哔。 文/司徒格子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