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新区域协同发展,是一件早谋划布局的大事。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时,为何没有未雨绸缪,以至于刚刚被安置好不久的合新村村民,再次面临拆迁?有村民称,个别村民算上这次是第三次拆迁。李刚介绍说,先后有六轮的被拆迁村民,被集中安置到合新村。 李刚说:“最早要追溯到2008年,涉及到六次拆迁。一次是官河路拆迁,第二次是新医院拆迁,第三次是南田大桥连接线,还有物流中心,再加上这一次。” 合新村内的楼房已建好 但道路绿化还未修整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浙江省政府批准绍兴市政府上报的《嵊新区域协同发展改革试点方案》是在今年4月,但早在2010年,绍兴市政府在着手启动市区行政区划调整的同时,就提出了嵊州新昌一体化发展的组团模式。2011年,绍兴市政府还下发了《统筹嵊新区域集约发展规划纲要》和《嵊新组合城市发展空间协调规划》。 上级政府对嵊新协同发展早有谋划,但具体到合新村所在区域的规划,嵊州市并未做到尽早安排。相关资料显示,嵊新区域融合集约发展工作于2007年启动。但去年还有村民和嵊州市房屋拆迁公司签订协议,拆迁老房子,在合新村建设新房子。 李刚解释说:“合新社区,前年也没有明确到底拆不拆。村民后来陆陆续续就盖了,老百姓盖是有拆老房子的安置协议的,你不让他们盖,也说不过去。” 当地规划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合新村的问题是因为城市发展形势发生了变化。“当时我们根本没有想到,会这样大规模推开城市改造的。现在新的一届领导,说是要把核心区范围内的大部分城中村都要改造掉。五年前的眼光和现在的眼光完全不一样。” 这位负责人甚至反思,当年对合新村的宅基地安置方式是错误的。“回过头来想,当时的目光短浅了。如果当时就货币安置,一次到位,就没有后边的事情。” 合新村内的一条街道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规划系退休教授周复多接受记者采访时,直指嵊州市对合新村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荒谬,他认为按照2015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人员应对该区域的规划失误承担相应责任。 周复多说:“刚造的房子,不能朝三暮四,说改就改。造成的资源浪费,给老百姓带来许多的困难,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另外从社会稳定来讲,·老百姓需要的是安居乐业。”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指出,当村民诉求和政府的行政决定存在冲突的时候,更应依法妥善解决。“新建的房子又要拆,会让老百姓觉得政府的规划反复无常,缺乏稳定性和预见性。” 合新村再被拆迁的事情,引起部分村民反对。反对的村民或是诉诸法律手段,或是申请行政复议,希望个人财产和国家资源不被浪费。但是按照当地政府要求,村民们必须在11月底之前腾空房屋。腾退工作进行到了什么程度?这次拆迁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