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职社处再次组织对振泰高中2015年办学情况的评估,“发现振泰高中整改还是不合格,所以评估也是不合格。”因此取消了该校2016年招生资格。 李处长表示,从2015年3月发现其违规招生以来,振泰高中一直都没有到泰州市教育局办理过学生学籍相关手续。 记者在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询得知,2014年泰州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里,泰州市振泰高级中学的招生计划为100人。 李处长透露,2014年振泰高中在泰州市教育局办理学籍的学生人数是112人,“只有这部分有学籍,算走正常招生流程进来”。 当时违规招生为何监管不力 对于振泰高中以培训机构名号招揽学生的行为,李处长认为这是“骗家长的”。值得关注的是,因培训机构不归教育部门管理,如果不来办学籍,教育部门也不好处理,所以泰州市教育局只能在发现有人举报、了解情况后,将相关情况和泰兴市政府对接,请他们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管理。 记者查询到,2013年7月,泰州市教育局、监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坚决禁止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违规招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当时,泰州市教育纪工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凡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一概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地区和学校承担相关责任,负责处理相关善后问题。 在泰州市教育局看来,“振泰高中违规招生致使500名学生无法完成高考报名”这件事会让教育部门很为难。 “学校之前不来办学籍,现在冒出来要高考报名,按政策肯定是不能报名的。如果报名了,以后其他民办高中都效仿——平常不报学籍,给它招100人的计划,要招1000人怎么办?虽然我们也同情家长,但很多时候真没办法。”泰州教育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 振泰高中教务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学校负责人已与泰州、泰兴两级教育部门前往省教育厅协商报名事宜,但能否申请成功还是未知数。 11月11日,振泰高中一工作人员介绍,教育局正在和省主管部门协商。当被问及2014年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行为时,对方否认,称“有些事情是教育局在操作过程当中违法,而学校没有违法”。 该工作人员说完便挂断电话,截至目前,记者未能再联系上对方。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泰兴市属于省管县级市,此事最终处理权还要看江苏省教育厅。目前省教育厅正在处理此事,11月9日泰州市教育局已有人专门接访,责成振泰高中对相关学生分类登记抄册,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虽然现在各地政府都在强调公办学校不允许招择校生、民办学校招生必须达到录取分数线、民办学校跨地区招生也是违规行为,但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处罚政策在之前还是在之后有很明显的区别。 “如果在招生时就非常明确地强调这些规则,那事情就不会演变成现在这样。”他认为,目前面临着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学生已经被学校录取了,这时候再去清退他不合理。此时,若政府部门和学校都不愿意承担责任,家长也不愿意被清退,那么事情就会变成一个僵局。 在熊丙奇看来,此事虽然是学校违规,但首要责任还是在政府组织、监管不力。 “地方政府部门制定好招生规则没有,严格执行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责没有?是等学校招完之后再来清退,还是让事情不了了之?”他认为,振泰高中招生违规行为从2014年拖到现在,政府部门首先应当拿出积极的处理态度。其次,在此事解决后,完善地方招生录取规则,制定当地公办、民办学校投档录取规则,严格规定“投档之后才能招生,不投档不能招生”。 熊丙奇表示,既然目前中考采取计划录取的制度,那么录取时就应该严格采用计划的方式。如果用计划录取的制度,却没有采取计划的方式,最后就会产生乱象。“政府部门要起到严密招生过程的作用,盯紧投档、录取、建档、注册环节,如果没有这样的程序,一边是政府部门实行计划管理,另一方面又纵容学校违规超计划或低于录取分数招生,没有约束制度,那么这类问题就会一直存在。”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