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后,张玉玺的案子再无人过问,他后来带着妻儿远走海南十余年,在建筑工地打工,在海南的时候他还尝试找律师帮忙解决案件问题,但最终无果,2015年回到了郑州。 1996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和2012年修正后的现行《刑事诉讼法》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申请国家赔偿遭拖延 2016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将七种“疑罪从挂”情形认定为刑事赔偿中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情形,明确 “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之后陆续有河南高炎龙、山东杜勇等被“疑罪从挂”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新闻报道。张玉玺觉得自己的遭遇和高炎龙等人十分相似,均是被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多年无进展。 张玉玺于是向夏邑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提出136万余元的赔偿请求。夏邑县法院出具的诉讼材料清单显示,2016年6月17日,夏邑县法院收到张玉玺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以及证据材料等。 11月2日,夏邑县法院政治处司姓主任告诉澎湃新闻,他从法院立案系统中查询到,张玉玺的国家赔偿申请已于7月份立案,对于为何4个月过后为何法院仍未作出赔偿决定,他表示不清楚,需联系承办法官。此外对于案件为何15年没有进展,他也表示不知情。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北京律师刘晓原曾为高炎龙提供法律援助,他告诉澎湃新闻,夏邑县法院在张玉玺国家赔偿申请案中已经涉嫌违反法律规定。 张玉玺认为夏邑县法院在故意拖延,11月2日中午,他在电话中向承办此案的刘姓法官提出质疑,该法官在电话中告诉张玉玺,“没有人会给你拖延,你十几年都等了,还差这几天吗?” 这名法官随后便挂断电话,澎湃新闻和张玉玺多次拨打其电话,提示音为“已被转接至空号”。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