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一些群里也有正能量存在。记者在一“自杀”群内看到,有人对想要轻生者进行劝解,告诉他活着才是最美好的。记者跟此人私聊后得知,他曾在群里挽救过一个想要轻生的人,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记者无法核实真假。 律师说法 教唆他人轻生 涉嫌故意杀人 不难发现,“自杀”QQ群对于想要轻生的人来说,确实容易导致他们更快地走向死亡。那么,网友不经意间的推波助澜,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陈功律师认为,这种推波助澜的行为,可以认为是一种教唆。目前我国并没有明文规定自杀是犯罪行为,所以教唆他人自杀,并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如果教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导致轻生者产生错误认识而自杀的,那么一般应当认定为教唆者涉嫌故意杀人罪。 对于这一观点,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王斌律师表示认可。王斌表示,对于已有自杀意图的人,参与聊天者对其在精神上加以鼓励,使其坚定自杀的意图。在这种情形下,参与聊天的人主观上是希望有自杀想法的人死亡结果发生的,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原则上应当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张舒尧律师则进一步表示,即便没有相约自杀,但是有提供自杀方法、手段 、时间、场所等行为的,其教唆行为与自杀者死亡有因果关系的,也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而对于组织建立“自杀”QQ群的群主是否涉嫌犯罪,要看其组织该群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应该及时取缔,毕竟有违社会公序良俗,且有可能危害社会秩序,甚至达到犯罪的程度。”陈功说。 监管措施 警方呼吁各方关注 青少年心理健康 针对频发的青少年轻生事件,警方呼吁社会各界一起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引发青少年陷入心理困境的因素很多,但在他们采取极端行动之前,一般都会有前兆,这需要他们的身边人细心观察,及时发现,加以疏导。同时,民警提醒广大青少年,如果有焦虑、害怕、紧张、抑郁、悲伤等心态,可以积极寻求专业心理人士的帮助,或向身边人倾诉。 此外,对于网络上的“自杀”QQ群该如何监管,警方表示,他们将携手相关部门,对网络上此类充满负能量的“自杀”QQ群进行清理,如果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一定严肃查处。同时,警方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便于警方开展工作。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