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勇伟称:“虽然发起人辩解称因为‘拿不准’费用所以写了30万元,但是结合众筹项目文字,例如‘花光所有积蓄’这样的表述,显示发起人并非无心之过,而是有意骗捐。” 同时,蒋勇伟律师也认为,轻松筹未能履行基本的审核义务,在此募捐中有明显过错,“因为考虑到轻松筹平台会收取2%的手续费,所以轻松筹应当负有严格审核义务而不是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 此外,蒋勇伟律师还指出,个人在公益众筹平台上发起募捐,是否符合慈善法,本身就有法律上争议。 他解释,根据《慈善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他认为,轻松筹平台为广大公众遭遇困难时提供了一个向社会募捐的方便、有效的渠道,应珍惜社会公众的爱心并规范这一渠道,建立起一套完备、严格的信息审查机制,例如可以和医院联络,核实相关信息等。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